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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三线一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2020-09-01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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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三线一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0-09-01 至 2020-09-08
撰写单位: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陈莹
  


辽宁省“三线一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三线一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编号:JH20-210000-41467)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5日9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41467
项目名称:辽宁省“三线一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
预算金额:人民币344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三线一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
最高限价: 3,44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11月底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的名称:辽宁省“三线一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数量:1 服务要求: 1.基础数据库建设及数据处理分析梳理“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包括文本、图集、研究报告,建立相应的基础数据资源目录,纳入数据库实现统一存储和管理,形成大数据中心。处理分析相关基础数据,将成果数据标准化处理,实现数字化的存储和管理,为“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展示系统提供数据支撑。 2.大屏展示系统大屏综合展示系统融合数据应用平台各类信息,在高分辨率、高亮度、大屏环境下综合展示本项目所建设的“三线一单”成果数据、相关统计数据等,用直观、高效、美观的形式集中展示“三线一单”建设成果。 3.数据成果管理系统基于GIS、Web服务技术,实现本省“三线一单”数据成果的综合管理分析与展示,支持多条件自定义组合的高效模糊查询。包括全省生态红线现状评价、采集数据现状评价、地理功能区土地利用情况分析(基于园区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基于数据指标分析情况、基于总量的分析,绿色指标上升,污染指标下降情况)。 4.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根据实际管理工作“三线一单”数据共享要求,建设相应的数据交互接口,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对外提供“三线一单”数据的信息共享服务。 5.数据上报审核系统 “三线一单”数据填报子主要提供给各地市及相关部门根据分配权限填报上传各地市 “三线一单”成果数据。 “三线一单”数据审核用于省厅用户对各地市环保局上报的“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下载、浏览、质量审核,以人工和计算机辅助结合模式开展入库前的数据审核,确保提交的成果数据符合规范要求,以便成果数据顺利入库。 6.运维管理该系统需包含用户管理、角色管理、部门管理、日志管理、目录管理等。用户管理:实现对系统用户的管理,包含新增用户,用户查看,修改用户,分配角色,注销等操作。角色管理:实现对系统角色的管理,包含新增角色,修改角色,分配功能,绑定服务,删除等操作。部门管理:实现对系统部门的管理,包含新增部门,部门查看,修改部门,注销等操作。日志管理:支持查看当前系统操作日志、系统登录退出日志等。目录管理:实现“三线一单”成果数据服务的管理,包括新增服务,修改服务,删除服务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9月2日至 2020 年9月8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年9月25日9点(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iaoningguoqi @)发送邮件,邮件主题须注明 “项目名称、参与包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下载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2
联系方式: 高倍 024-6278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 邹女士 024-25856906-8010、陈先生 024-25856906-8009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1249065116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女士、陈先生
电话: 024-25856906-8010、024-25856906-8009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09-01

 

 

关联计划
附件: 辽宁省“三线一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招标文件定稿版.doc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5/54WKSHQBPGGbjc21PR8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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