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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包钢股份转炉干法静电除尘器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内蒙古 - 呼和浩特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3月包钢股份转炉干法静电除尘器系统采购
预算 775万
省份/直辖市 内蒙古 地区 呼和浩特市
采购单位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徐强 0472-2663315
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崔宏凯 0472-2668985
所含内容 除尘招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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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6年3月包钢股份转炉干法静电除尘器系统采购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ZB202603090001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项目签订合同为不含税合同,供应商挂账结算时需要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转炉干法静电除尘器系统。 干法除尘静电除尘系统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供货、安装、冷调及配合热试,共计 1 套;具体供货范围见清单。 说明:乙方对电除尘器机械设备及配套电气设备系统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使用的可靠性负责,乙方所提供的备件不限于协议注明条款,若协议存在缺项,则以保障整套设备功能为原则。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3090001-0001

标段名称:2026年3月包钢股份转炉干法静电除尘器系统采购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付款方式:3:6:1进行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挂账核销后支付挂账核销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60%;预留合同金额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每个付款节点均为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商业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7750000.0000

投标保证金(元):116000.00

备注:

须按照设备分项报价清单报价。

其他相关要求:送货车辆排放标准为国6及以上或新能源汽车。签订开口合同,可选项如果未实施,经业主确认后费用剔除。

2.4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

物料名称

物料规格型号

物料材质

品牌/制造商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

备注

1

转炉干法静电除尘器系统

CMK12010

组合件

7750000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环保设备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 2.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2.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2.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2.4、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至今签订的公称容量150t及以上转炉一次电除尘器整套设备(含壳体部分和阳极系统和阴极系统和气流均布装置和刮灰系统)供货业绩至少一份(不接受联合体供货业绩)。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及所对应部分发票原件扫描件,如合同及发票不能体现相关业绩,可附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予以佐证,所提供的合同双方盖章有效,技术协议双方盖章有效,(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有效),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原件备查。发票查询唯一网站为:国家税务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inv.veri.chinatax.gov.cn)。标书内所有业绩原件备查。 (定标阶段如使用单位有查证要求,联系投标人后,投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完整合同、发票、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定标。)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3-10 00:00起至2026-03-15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3-16 09:00(北京时间)。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异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可在该项目“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266500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徐强联系电话:0472-2663315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崔宏凯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0472-2668985

业务部长:李广美

业务部长联系方式:0472-2669642 客服热线电话:0472-5267453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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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694/edBU05wBNh59eouli2J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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