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湖镇江村村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铅山县鹅湖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招标代理 及造价咨询 服务 采用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鹅湖镇江村村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 建设地点: 铅山县鹅湖镇 。
3. 标段划分:在合同中约定。
4. 服务内容: 本工程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及编制招标控制价等。 ( 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和预算、控制价、要约价编制、审计等工作)。
5 . 本项目代理招标服务费金额 以单个项目合同价为基数,按《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标准的 7 折计取费用, 应邀单位如若应邀参加,即视为同意以上收费标准。
6. 服务期限: 在合同中约定 。
二、报名机构资格条件及须递交的材料
1. 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招标代理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房建招标代理企业方可参加(须提供截图) ;
2.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代理机构,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提供下述报名资料,未提供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业主单位将不予接收:
( 1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 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 4 )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在本次招标活动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 5 )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原件;
( 6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截图;
( 7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延续性和流畅性,出席开标大会的参选人员以及中选后项目具体实施人员必须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中选单位若未按此条款执行,业主单位有权终止代理协议。
( 8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注: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报名截止时间、 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间 、地点及程序
1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在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报名单位提供的证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业主单位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报名资料接收人为 铅山县鹅湖镇人民政府 。
2 、 报名单位现场签到顺序号即为本次活动的唯一编号 ,当递交报名资料的服务机构超过 30 个时,业主单位在已编号的服务机构中随机抽取 30 个备选服务机构(不排序),宣布备选服务机构名单,其他人退场;当递交报名材料的服务机构在 16 个至 30 个以内(含 30 个)时,所有服务机构均作为备选服务机构(不排序),宣布备选服务机构名单;当递交报名资料的服务机构在 15 个以内(含 15 个)时,宣布所有服务机构名单。业主单位在备选服务机构中随机抽取 15 个服务机构(不排序),将其报名资料(含原件)进行查验,剩余的备选服务机构作为候补服务机构。当服务机构报名资料未通过查验的,业主单位在候补服务机构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服务机构数量,经查验后,直至经查验的合格服务机构达到 15 个。当合格的服务机构达到 15 个时,剩余的候补服务机构退场。当候补服务机构个数不足以补足 15 个时,则全部补充进入查验程序。业主单位从通过查验的服务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名中选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服务机构即为中选人。当有效服务机构数少于 3 个时,业主单位宣布本次公开摇号随机抽取失败,并重新组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
四、其他
本项目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发放中选通知书。
五、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业主单位联系。
业主单位 :铅山县鹅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95/TG2LSHQB57GYUFeBTZO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