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10622004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土壤污染场地环境详细调查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622004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1-09-01 —— 2021-11-01
3.2 履行地点: 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工作内容 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评价标准、技术导则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 1 )根据前期调查和现场情况,分别编写三个详细调查方案; ( 2 )开展详细调查,明确三个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程度及污染范围等信息; ( 3 )完成三个地块详细调查报告,对污染范围进行定量分析。 ( 4 )配合甲方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 ( 5 )服务完成时间: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 二、工作要求 ( 1 )现场调查:对照详细调查方案,现场采集土壤及地表水样品,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样品,保证样品及送检(土壤样品、固体废物样品、水样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采集)。 ( 2 )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 3 )调查方案科学、经济、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要求。 ( 4 )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后期工作的技术支撑。 ( 5 )场地调查检测布点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查通过方能开展后续工作。 三、提交成果 《浏阳市原永安锌厂地块土壤污染详细调查报告》、《原长沙县湘欧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详细调查报告》、《浏阳市洞阳镇西园社区横山桥(原长沙阳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详细调查报告》及相关 项目各类数据收集、 检测报告、现场照片、 包括但不限于采样原始记录、分析原始记录、分析结果等。 四、成果要求 1. 详细调查报告须满足甲方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通过专家组论证,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2. 提交详细场地调查报告,纸质版本 5 套,电子文件 1 套。 3.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提交详细场地调查报告,甲方将依据项目的需要,调整乙方的服务时间,乙方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服从。 4. 无论何种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的,甲方发出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加以执行,并接受甲方的检查。 5. 项目工作受客观原因限制,或是非乙方责任而无法或不能按计划完成的,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和协调情况,及时解决,消除影响。 6. 工作组织安排 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详细的时间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结构,且计划要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7. 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详细调查报告内容和深度;未经甲方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乙方单位公章。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300153906105000292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2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95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乙方提交项目详细调查报告,通过专家组论证, 并经甲方审核通过,3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7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详细调查报告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导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 — 2018)、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1-2019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 )等。 2、详细调查报告须满足甲方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通过专家组论证,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 号)文件的相 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由甲方承担 检测费用。 3、详细调查报告须满足甲方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通过专家组论证,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规划图、地形图、红线图、初步调查报告、初步调查检测报告等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调查。 6.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节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6.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咨询成果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工作周期。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和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文件质量负责。 6.2.2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在合同履约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经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产生的费用。 7.4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期限内完成项目工作,并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所有的完备的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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