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中1.“标段合同估算价(元):24221040.00元”更正为“标段合同估算价(元):18576000.00元”;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证书复印件):①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工程或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高级职称。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或林业或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林业或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书复印件);注:(1)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2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兼职(任),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职(任)。”现更正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证书复印件):①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工程或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或林业或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林业或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书复印件);注:(1)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2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兼职(任),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职(任)。”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
附件1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74/bsQav5wBcJ7Dd_TqGi0h.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