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 限公司产能扩建(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不见面交易系统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产能扩建(一期) 项目 已由 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东发改投 [20 20 ] 25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台市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产能扩建(一期) 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1. 梁垛镇 、 临塔村 ; 2. 时堰镇; 3. 东台镇; 4. 溱东镇 ; 5. 南沈灶镇; 6. 三仓镇 ; 7. 唐洋镇; 8. 富安镇。
2.1.2建设规模: 1. 梁垛镇 及东台镇 (梁垛镇厂规模 1000 吨 / 天 、 东台镇接管梁垛镇,管网 19.5 千米 , 提升泵站 4 座 );临塔村(厂规模 500 吨 / 天,管网 7.1 千米 , 提升泵站 1 座 ) 2. 时堰镇(厂规模 1000 吨 / 天,管网 5.3 千米 , 提升泵站 1 座 ); 3 . 溱东镇(厂规模 1000 吨 / 天,管网 17.6 千米 , 提升泵站 3 座 ); 4 . 南沈灶镇(接管安丰镇,管网 11.9 千米 , 提升泵站 3 座 ); 5 . 三仓镇(厂规模 2000 吨 / 天,管网 14.8 千米 , 提升泵站 5 座 ); 6 . 唐洋镇(厂规模 1000 吨 / 天,管网 9.5 千米 , 提升泵站 2 座 ); 7 . 富安镇(厂规模 30 00 吨 / 天,管网 13.1 千米 , 提升泵站 1 座 )。 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 项目总投资约 1.7705 亿元(包括设计费、建设工程费)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
开工日期: 2020 年 10 月
竣工日期: 2021 年 6 月
2.1.5 其他:
2.1.5.1质量要求
( 1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的送审、对接、修改。
( 2 ) 采购设备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 。
( 3 ) 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 20 13 ) 以及与项目 相关 的 配套规范检测、评定、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合格工程标准, 并 一次性验收合格。
( 4 ) 安全要求 : 无安全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设计、施工、运营期间 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均由 投标人自负,与招标人 无涉 )。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本 工程 EPC 总承包的 方案设计、 初步 设计 、 深化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 、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整体移交 、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取得招标人同意后可进行专业分包,但必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2.1 施工图 设计等;
2.2.2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3建构筑物的建设;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下列条件 A中的资质条件之一 和 B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
( 1)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 排水 );
( 3 ) 具有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水污染防治)。
B、施工资质要求
( 1)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含)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 一级 市政公用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 具备 注册设备公用工程师(给排水) 或者 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2. 2 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 执业资格 ,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安全合格证书( B 证) ;
3.2.3 如为联合头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
3.2.4 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 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 下列情形。
( 1 ) 被 有关部门(包含东台市行政区域)取消、 暂停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 , 且在公示 期、暂停期、 处罚期 或限制期 内 的 。
( 2 ) 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 “ 信用中国 ” 、 “ 信用江苏 ” 网站公布, 且未被撤销或被更正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 查 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 、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3.3 投标人须保证 项目 总承包 负责人 及授权委托人在 2019 年 12 月后为本单位职工,提供 20 20 年 1 月至 20 20 年 6 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3.4项目 管理机构: 实施时应 配备(但不限于)设计 负责人 、施工 项目负责人 、质量 负责人 、安全 负责人 等 以及 进度、质量、安全 等人员。 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 相关资料,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 国家相关规定和 苏建建管〔 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
3.6.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单位自 201 5 年 8 月 1日以来 ( 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以总负责人身份承担 过 单项合同 金额达 1亿 元及以上的 污水处理厂 工程 总承包 业绩 ;
(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单位自 201 5 年 8 月 1日以来 ( 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以
项目 负责人身份承担 过 单项合同 金额达 1亿 元及以上的 污水处理厂 工程 施工 业绩 ;
( C ) 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投标单位自 201 5 年 8 月 1日以来 ( 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以 设计 负责人身份 设计过 单项合同 投资 金额达 1亿 元及以上的 污水处理厂 工程 设计 业绩 ;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且相关指标明确的下列材料:
(1) 中标通知书 ( 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 ) ;
( 2 )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的 合同;
( 3 )竣工验收记录或 竣工验收 证明。
如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或相关指标不明确的,可补充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认可。
( 1 )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的 书面证明(因指标不明确补充的须反映相关指标);
( 2 )该业绩已录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或 “ 江苏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的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因指标不明确补充的须反映相关指标)。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 投标人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公告、文件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以及其他方式提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视情节轻重,招标人可按规定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 【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设计方案和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 1 个月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为: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9 月 30 日 8 时 45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 法 ,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江苏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其他说明
10.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万 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已接收的则退回。
10.2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3 本工程为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纸质投标文件 装订要求:可用胶装或线装,不得采用活页、压条等其他方式装订。 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4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5 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台市 碧之源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 市万陆村 地 址: 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商铺 12-104号
邮 编: 224200 邮 编:224200
联 系 人: 周华岭 联 系 人: 王阳羊
电 话: 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电 话: 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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