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晴隆县7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大厂镇镇区、安谷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州发改发【2019】1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晴隆腾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项目业主筹措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晴隆腾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晴隆县安谷乡、大厂镇
2.2 项目规模: 1、新建污水处理厂:安谷乡日处理规模为500立方米,大厂镇日处理规模为600立方米。2、铺设污水管网:安谷乡7.91公里、大厂镇15.344公里。
2.3 计划工期: 90 天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晴隆县7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大厂镇镇区、安谷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3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并采用远程开标会议,未通过系统下载且支付工本费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资质, 不作要求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9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09月22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9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20年09月22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9月23日10时00分 ,地点为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9月23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定位置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
无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95/CnPESHQB57GYUFeBd_M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