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 项目名称: 石埠路、振兴路污水管网工程
二、 项目编号: GXTZ-ZB-2020第(189)号
三、 招标 人名称: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相思湖东路 28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71-3186652
四、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6号裕达国际中心18层
项目联系人: 曾文君 联系 电话: 0771-5590098
五、首次公告日期: 20 20 年 4 月 21 日;
六、更正日期: 2020 年 6 月 9 日;
七、更正内容:
条款 |
原招标文件 |
现修改为 |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的“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根据南重点办【2014】29号文,在工程施工期间,因征地拆迁、规划调整以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建设单位的原因影响,导致工程在合理施工期内材料耗用期间,单种主要建筑材料在《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价与招标文件的计价条款规定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20 年第 2 期发布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之比变动幅度在±7%以上,且主要建筑材料涨跌金额之和超过工程造价比例在3%以上(不含3%)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南重点办【2014】29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调整实际受影响的施工范围及施工时段相关材料结算价款,调整公式如下。除此之外,因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材料价格变动将不予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调整价差金额=∑{[在合理施工期内材料耗用期间《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主要建筑材料的市场平均价格-招标文件的计价条款规定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20 年第 2 期发布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1±7%)]×对应工程材料数量}。 |
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根据南重点办【2014】29号文,在工程施工期间,因征地拆迁、规划调整以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建设单位的原因影响,导致工程在合理施工期内材料耗用期间,单种主要建筑材料在《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价与招标文件的计价条款规定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20 年第 4 期发布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之比变动幅度在±7%以上,且主要建筑材料涨跌金额之和超过工程造价比例在3%以上(不含3%)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南重点办【2014】29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调整实际受影响的施工范围及施工时段相关材料结算价款,调整公式如下。除此之外,因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材料价格变动将不予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调整价差金额=∑{[在合理施工期内材料耗用期间《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主要建筑材料的市场平均价格-招标文件的计价条款规定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20 年第 4 期发布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1±7%)]×对应工程材料数量}。 |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的“(7)材料价格信息” |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2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 4 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
请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9 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18/OImvSHQBPGGbjc216is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