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常态工作对宣传物料供给的时效性和品控要求,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将不定期委托设计制作宣传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展板(架)等)。现就优选2026-2027年度宣传物料设计制作供应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和经验的单位、企业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包括以下两项:
项目1:宣传单、宣传册设计制作;
项目2:宣传展板(架)等设计制作。
二、项目时间
2026年3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2027年12月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根据采购方需求和现行行业标准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设计制作工作,遇加急任务时需保证24小时全天候(包括节假日)响应。
2.投标人可针对各自经营范围,单独或同时参加采购项目1和项目2的报价,按照附件表格或供应商自有报价表填报宣传物料种类、起订数量、单价等信息,表格中未列的宣传物料可根据供应商产品名录自行添加。同一种类宣传物料因定制数量、印刷要求不同等导致价格差异的,应分别注明。
3.宣传物料报价应包含产品内容设计印刷、物料加工制作、运输装卸、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报价不合理或明显低于成本的,评委有权要求其作出说明,并可能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详见第五点响应文件要求)。
2.具有单独履行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详见第五点响应文件要求)。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在其他招标活动中存在中标后违约解除合同行为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五、响应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除外)。
3.近三年制作的项目1和项目2的样品各2份(含)以上。其中项目1提供宣传单、宣传册成品,项目2提供宣传海报成品、宣传展板(架)成品图片。
4.近三年承接的同类型业务合同复印件(需提供至少一份合同,无法提供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服务承诺材料(包括对具体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限及制作周期、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解除合同行为等方面的承诺)。
6.项目报价单。
7.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文件材料,加盖公章装袋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若不满足材料报送要求,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六、采购中标方式
因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具有定制化需求和品控要求,该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报价情况、提供的样品(成品)质量、公司业绩、服务承诺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每个项目的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投标人请分别于2026年3月16日9:30时(项目1)和10:30(项目2)前统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327905、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7#楼573
附件:1.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报价表1
2.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报价表2
3.2026-2027年度宣传物料设计制作供应商优选评分表(宣传册、宣传折页)
4.2026-2027年度宣传物料设计制作供应商优选评分表(宣传展架)
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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