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编号:0692-2620Z403069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限公司本期拟在1-18号厂房(含仓库1)屋面建设光伏,拟建光伏屋面面积59220m²,预装机容量7034.58kwp。但各栋厂房屋面光伏建设需避开风球位置,实际光伏铺设面积由中标方根据项目要求进行调整。本次投标单位要求最低承建4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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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 |
屋面类型 |
建筑面积/m² |
组件规格/kwp |
组件块数/块 |
安装容量/kw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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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厂房 |
彩钢瓦 |
3220 |
630 |
300 |
2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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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厂房 |
彩钢瓦 |
3220 |
630 |
474 |
2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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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厂房 |
彩钢瓦 |
3220 |
630 |
516 |
3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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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1 |
彩钢瓦 |
5925 |
630 |
1287 |
81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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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厂房 |
彩钢瓦 |
3220 |
630 |
516 |
3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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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501 |
31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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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501 |
31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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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厂房 |
彩钢瓦 |
2295 |
630 |
516 |
3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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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厂房 |
彩钢瓦 |
2990 |
630 |
688 |
4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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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688 |
4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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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664 |
4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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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640 |
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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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501 |
31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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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688 |
4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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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688 |
4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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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688 |
43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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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厂房 |
彩钢瓦 |
3238 |
630 |
688 |
42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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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厂房 |
彩钢瓦 |
2750 |
630 |
576 |
36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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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 |
59220m² |
11166 |
7034.58 |
2、项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霞南路599号
3、计划工期:光伏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包含项目设计、取得电网接入批复手续和备案、项目施工、供电局验收并网等。若招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4、预算金额:本项目20年光伏发电电费总额初步测算为1048.3万元(仅供参考)。招标方对此金额不予承诺,最终电费以实际结算为准。
5、项目运行服务期限:合作年限为20年,自光伏电站交付且并网验收合格发电之日开始计算。合作期满20年后,在中标人充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与责任,不存在违约行为,在同等条件下,经招标人同意后,双方可另行协商重新签订续签合同,续签5年,总合作期限不超过25年。如双方协商不同意续期5年,则合作期20年满后,中标人无偿移交给招标人全部光伏设备的产权和资料;如双方协商同意续期5年,则25年合作期满后,中标人无偿移交给招标人全部光伏设备的产权和资料。
6、产权归属:项目合同期内,分布式光伏所有设备包括光伏组件、汇流箱、计量设备、逆变器及其他相关设备、设施等属于中标人所有,光伏项目的建设、安装、运营及审批等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建设完成后光伏项目及由中标人投资建设的配属设施在合同期内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合作期满后,乙方应将光伏项目的所有权(含经营权)和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自所有权变更完成后享有光伏项目所有权和全部收益权(包括光伏项目产生的电费收益、绿电碳排放收益以及其他各项收益)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项目的运维工作、光伏项目停用后的拆除等),中标人不再承担与光伏项目有关的任何责任义务。因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环境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碳排放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绿色电力证书(绿证)等,其所有权和交易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有效的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施工单位要求: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一定能力,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资质(未换新证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资质)。(注:须提供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或提供聘请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投标人和聘请单位的合作协议(双方盖章)。)
(3)施工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负责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施工单位自有员工,须提供开标日期当月之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或委托具备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须提供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或提供聘请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投标人和聘请单位的合作协议(双方盖章)。)。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声明)
5、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设计公司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今3个或以上≥4mw以上分布式光伏或储能电站项目的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质、合同关键页)
(2)建设施工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施工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低于单体4MW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3个或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资料要求见注意事项)
(3)投资业绩:投标人须自有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资光伏或储能电站装机容量不少于8MWp(或8MWh)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注意事项。
(4)运维业绩:投标人中选后委托的运维单位须有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运维光伏或储能电站装机容量单体不少于3个4MWp(或4MWh)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质、合同,有效业绩资料要求见注意事项)
注:建设、投资、运维有效业绩资料要求:1.提供项目合同或发改委备案证明(合同须提供首页、尾页(双方盖章页)、能够体现建设面积或装机量规模的关键页等,若提供备案证明则备案证需显示项目建设规模及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盖章页信息。 2.提供项目所在地供电局盖章的审批材料(如系统接入方案)。3.如聘请单位须提供投标人与聘请单位的合作协议(双方盖章)。
6、财务要求: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himing.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保留复核权利,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声明)
8、投标人不在《东江不合格供应商库及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名单可在以下网站查询:https://djcg.dongjiang.com.cn/index.html,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为准)
三、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s://www.gdebidding.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同时提供,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查看,并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
参与网上购标/投标的潜在单位在领购招标文件前,在上述交易平台2.0进行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
线上购买流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6-03-09 17:00:00起至2026-03-16 17: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1706单元;
递交时间:2026年03月31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1706单元。
五、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2.0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https://www.gdebidding.com/zczn/151495.jhtml。
六、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有关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式: 电话(150877383328)
招标人联系人:林海平
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霞南路599号 电子邮箱:/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戴晟、李伟广(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
电话:020-66341720、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编:510045;
网址:www.gdebidding.com 电子邮箱:16358034@qq.com
3、供应商注册:【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
【电子交易平台2.0】相关操作帮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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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咨询:叶小姐:020-37860669、李先生:020-37860665、李小姐:020-37861083、邓先生:020-37860683、苏小姐:020-37860676、杨小姐:020-37861085、史先生:020-37861081
注册审批:陈小姐:020-37860644、郑小姐:020-37860663、龚先生:020-3786104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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