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气污染防治法
发布时间:2026-09-11
-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第三十九条;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发布时间:2026-09-11
-
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企业申报咨询服务,设计二级组合处理工艺,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正常生产条件。14.2.4.编制全厂环保设备升级改造完整设计方案,方案必须同时满足:企业实际生产工况、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避环保处罚风险。14.2.5.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内部评审、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免费修改方案直至通过。
发布时间:2026-09-11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09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删除“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2.P18,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②特殊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明细描述许可证明材料□无需提供☑按以下要求提供☑1.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发布时间:2026-09-09
-
大气污染防治。配料、搅拌、烘干固化等工段设施进行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2间密闭喷涂车间,喷涂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修边、切割等含尘废气收集经“布袋过滤除尘”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08
-
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2026-09-07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除臭等措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含2026年修改单)表3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发布时间:2026-09-07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07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代表须提供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5.国家强制性要求须要资质证、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资质证或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9-07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业绩1:电炉厂7#电炉本体工艺除尘超低排放项目;业绩2: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1×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工程;业绩3:湖南涟钢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04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业绩1:电炉厂7#电炉本体工艺除尘超低排放项目;业绩2: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1×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工程;业绩3:湖南涟钢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04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业绩1:电炉厂7#电炉本体工艺除尘超低排放项目;业绩2: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1×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工程;业绩3:湖南涟钢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04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业绩1:电炉厂7#电炉本体工艺除尘超低排放项目;业绩2: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1×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工程;业绩3:湖南涟钢冶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04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A161012844、2028年12月22日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王良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京1212004200802484;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力工程技术)、GW07200701210116李文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发布时间:2026-09-02
-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槽探、钻探、硐探施工过程中,表土剥离、岩体凿掘、废石转运及临时堆存等产尘环节经湿式作业、洒水降尘、遮盖、围挡等措施控制在工程实施范围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6-09-02
-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污染物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表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产生废气共用1套生物除臭设施,AAO生物池厌氧/缺氧段单独配套1套生物除臭设施,污泥脱水车间、污泥仓、污泥浓缩池和污泥调理池共用1套生物除臭设施。
发布时间:2026-08-27
-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表》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全厂采用全封闭一体化厂房结构,生产线、料仓、堆场等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仅设置人员及车辆出入口。
发布时间:2026-08-27
-
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使用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得在现场设置沥青熬制搅拌站,沥青摊铺应分路段集中施工,缩短沥青烟影响时间;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施工围挡,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施工场所应增加洒水抑尘的频次;运输散装材料的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材料散落起尘。
发布时间:2026-08-27
-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采取喷雾降尘、车辆清洗、覆盖篷布、道路定期清扫等措施,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矿山开采及运输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午间和夜间不进行开采作业,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27
-
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扬尘、沥青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以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扬尘影响时间,应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施工围挡,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27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②施工资质: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本询价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6-08-27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车辆、机械维护和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等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车辆、机械废气和施工、运输扬尘。(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和午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限值。
发布时间:2026-08-25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备核查。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业绩要求:/。
发布时间:2026-08-25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车辆、机械维护和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密闭运输等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车辆、机械废气和施工、运输扬尘。(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和午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限值。
发布时间:2026-08-25
-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均依托水泥厂现有工程;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关于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闽环规〔2023〕2号)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6-08-24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硬质围挡、喷淋设施,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应洒水防尘;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防止遗撒,严禁车辆超载超速;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减少扬尘。
发布时间:2026-08-24
-
大气污染防治。生产加工工序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自动粘胶机、煮胶槽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
发布时间:2026-08-21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20
-
大气污染防治。原料、产品堆场及生产工序应布设在有“三防”措施的厂房内,不得露天作业;项目采用湿式破碎,各产尘点应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2026-08-18
-
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使用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得在现场设置沥青熬制搅拌站,沥青摊铺应分路段集中施工,缩短沥青烟影响时间;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施工围挡,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施工场所应增加洒水抑尘的频次;运输散装材料的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材料散落起尘。
发布时间:2026-08-17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仍按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5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执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控措施,硫酸钠物料密闭输送、储存,硫酸钠脱钙系统废水处理全过程密闭。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14
-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相关要求,切实提高项目方案质量,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厦门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整体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26-08-13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8-12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12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的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发布时间:2026-08-12
-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第三十九条;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发布时间:2026-08-11
-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待宰、屠宰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以及无害化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等。
发布时间:2026-08-07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河道淤泥及时清运,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减轻恶臭污染影响。施工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06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堆场粉尘等经喷淋设施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小蕉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得设置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8-05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的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发布时间:2026-08-03
-
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发布时间:2026-08-03
-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去除效率、排气筒数量和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发布时间:2026-08-03
-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收集率、去除效率、排气筒数量和高度等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发布时间:2026-08-03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养殖过程中污泥、死鱼等固体废物应密封收集,及时清运,禁止露天堆肥发酵;同时采取厂区绿化、改善通风及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确保恶臭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7-31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发布时间:2026-07-31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7-31
-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表》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管片锅炉燃烧废气和小型构件锅炉燃烧废气各自收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发布时间:2026-07-30
-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施工期扬尘、焊接烟尘和防腐有机废气(以NMHC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本管道新增动静密封点纳入厂区现有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范围。(三)噪声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202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