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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管理,车间合理布局,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合格骨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沥青油滴、收集的颗粒物、沉渣回用于生产过程;废布袋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焦油、废活性炭、沥青储罐清理废物、废导热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废手套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发布时间: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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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音、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
发布时间: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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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发布时间: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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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发布时间: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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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北面、东面、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发布时间: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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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及液体污染的行业。
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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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或排放刺激性气味的加工或经营行为,竞投人应自行评估其生产工艺、环保投入是否能满足周边居民及环保部门的要求;(十九)其他说明:1.参加竞投者自行了解标的物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负风险;2.本次交易竞投内容解释权归中山市小榄镇竹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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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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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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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项目场内各种设备的运行。各噪声源经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和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运营期间,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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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的以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项目。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住宅用途。(5)政府部门指令整治、征地、收储、拆迁、市政工程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出租方企业改制,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暂停营业和自行解决相关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提前终止,双方据实结算租金,承租方同意不向出租方索偿。
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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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破碎工序安装独立半封闭厂房,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扰民。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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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输车辆沿线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2类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应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加强道路沿线绿化及交通管理,确保厂界噪声及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和要求。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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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优化布局、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和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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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合理布置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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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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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及液体污染的行业。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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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及液体污染的行业。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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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及液体污染的行业。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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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中山市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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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墙体隔声。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置相应等级的防渗设施。②贮存区、危废间地面拟采取防渗处理,贮存区、危废间地面拟进行水泥硬化。③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活性炭,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
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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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振、物理围蔽隔声等降噪措施。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防渗区域基础必须做好防渗处理,有效切断垂直下渗和污染的途径;②加强危废管理,固体危废采用防水袋装,液体危废采用专用桶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贮存位置地面设置围堰,产生的危险废物均由具有资质的危废单位清运处置。
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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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做好危废暂存间、原料区维护,若发生原料、危险废物泄漏情况,应及时进行清理。②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防渗。③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维护运行,一旦发现有泄漏、渗漏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一旦出现不正常运行,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正常生产。
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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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距离衰减、建筑隔声。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危废暂存间落实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隔断隔离,地面硬底化处理并完善设置防渗层。做好液体化学品存放区的设施维护。若发生液体原料、危险废物情况,应及时进行清理。②分区防渗。液体物料储存区、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防渗。
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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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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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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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当地政府关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如昼间不超过60分贝,夜间不超过50分贝,具体以环保部门实测数据为准)。交易条件详见第九条附件:交易方案、合同样本、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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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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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粉末涂料、喷淋塔沉渣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槽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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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粉末涂料、喷淋塔沉渣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机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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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粉末涂料、喷淋塔沉渣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槽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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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等行为。3、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没收押金,立即终止合同。十五、联系方式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东莞市企石镇博夏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86721787交易服务机构:东莞市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联系地址: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联系电话:0769-86761238东莞市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2026年09月24日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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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等行为。3、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没收押金,立即终止合同。十五、联系方式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东莞市企石镇博夏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86721787交易服务机构:东莞市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联系地址: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联系电话:0769-86761238东莞市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2026年09月24日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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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中山市东凤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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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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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专项分包结果公告(采购编号:000503-26TP0073/01)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CEAE-24097-FS人才安居项目噪声污染防治专项分包标段/包编号:000503-26TP0073/01项目类型:服务采购方式:直接采购所属行业分类:建筑业--房屋建筑业备注信息:成交结果信息成交人名称:深圳市君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成交价(元):22000.00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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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渗、防漏、加强管理。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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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做好危废暂存间的设施维护,若发生原料、危险废物泄漏情况,应及时进行清理。②分区防渗。液体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场所按照要求进行防渗。③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维护运行,一旦发现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不正常运行,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正常生产。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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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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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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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在最近边界线处测得的施工噪音超过条例高限时应立即停工,采取减噪措施降至允许范围前不得施工,由此导致停工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费用索赔。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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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公众参与情况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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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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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黄圃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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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进行公告;南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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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进行公告;南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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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分析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进行公告;南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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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减振、厂房隔声等。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间、矿物油储存区等区域在地面硬底化、涂刷防渗地坪漆的基础上增加围堰,并做好定期维护;厂区其余区域的地面进行地面硬底化;厂区内部按照规范配套污水收集管线;危险废物贮存间同时应满足相关要求。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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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并经距离衰减。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域、仓库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条件应满足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场所必须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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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选址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声环境敏感目标施工时,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发布时间:202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