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XCS-CG-GK-2023504
二、项目名称: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农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 19 ****楼
中标金额: 23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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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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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 |
红谱科技 |
VF330 |
2 |
650000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张波、张小奇、严传宝、李志娟、王卉(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 、金额 : 2344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宣城市鳌峰中路 6 号 、 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11 栋 5 楼 ,联系电话: 0563-***9936 、 0563-***3233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宣城市鳌峰中路 6 号
联系方式: 0563-***993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11 栋 5 楼
邮 箱: 11****@****.com
联系方式: 0563-***323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秀工
电 话: 0563-***9936 、 0563-***3233
十、附件
1 、招标文件
2 、主要标的信息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0 日
招标文件.rar
主要标的信息.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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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055/oyN4dIsBzWfgd2ZTqa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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