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7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大厦
邮政编码:3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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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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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新垵村新垵218-11号A区 |
厦门清岩塑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环发源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清岩塑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新垵村新垵218-11号A区。目所在厂房北面为厦门聚尚远科技有限公司,东面为厦门源广泉鞋业有限公司车间,南面为双鹤物流厦门仓库,西面为厦门源广泉****楼。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目标为距离厂界326m的新垵村。本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预计年处理装修垃圾10万吨、拆除垃圾15万吨,从中再生石粉20万吨。 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生活污水排放对内田水质净化厂运行负荷的影响,废气、噪声排放和固废产生对周边环境质量及敏感点的影响。 |
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房配***网进入内田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达标排放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上料、筛分、风选、破碎工序配套固定生产设备,工序产生废气经配套集气装置统一收集,送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集气装置捕集的粉尘,经车间内置喷雾抑尘系统预处理后,剩余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出料粉尘、物料堆存粉尘、车辆行驶扬尘产尘点位分散、产尘区域面积大且产尘位置不固定,不适合采取集中负压收集治理措施。针对该类无组织扬尘,本项目采取多重防控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洗车台;建筑垃圾进厂卸料后统一堆放至专用堆料区,物料装卸、堆存作业全部位于厂房内部,***网密闭遮盖;车间布设固定喷雾抑尘系统,同时配备移动式雾炮机,每日定时对厂区、车间全域喷淋加湿降尘;对周边敏感点产生的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噪声经隔音、减振等处理后,衰减至厂界可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采取的降噪措施可行。 (4)固废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和可再生物料外售给其他单位,布袋除尘器处理、地面清扫粉尘回用于生产,轻物质、***平台沉淀渣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废润滑油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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