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准予咸宁镇万胜中医医院(普通合伙)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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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单位地址 |
许可证号 |
许可种类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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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咸宁镇万胜中医医院(普通合伙) |
陈高 |
湖****大道****号 |
鄂环辐证[L0203]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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