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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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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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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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金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及水泥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
三明市永安市 |
永安金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三明市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永安市槐南镇金牛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替代燃料)规模为10万吨/年,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规模为8万吨/年,包括铝灰(HW48)处置4万吨/年、飞灰(HW18)处置4万吨/年。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仍按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执行。项目替代燃料筛分和破碎废气、铝灰料仓废气、飞灰料仓废气、替代燃料车间废气、铝灰仓库废气、飞灰预处理车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送入水泥窑焚烧,水泥窑停窑时铝灰仓库废气、飞灰预处理车间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窑烧成系统烟气经处理后经125米高烟囱排放。 (二)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MVR蒸发冷却水排水、飞灰水洗用水、废气处理吸收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项目飞灰水洗废水、废气处理吸收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MVR蒸发冷却水排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水泥生产线;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飞灰水洗;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吨袋、废滤袋、废机油、废机油桶、脱钙污泥、重金属污泥、废离心母液、脱氯飞灰、生活垃圾等。脱钙污泥、重金属污泥、废离心母液等送入水泥窑处置;废吨袋、废滤袋、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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