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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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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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工业园增坑园 |
南平臻境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利用飞灰处理产物、砂石,通过物理加压成型,制成空心砌块,年产空心砌块6.6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一条年产2.2万吨建材化利用生产线,二期建设一条年产4.4万吨建材化利用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3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1%。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网,最终排入南平市江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设备清洗废水排入现有的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泵送至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南平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的集气方式,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废气的高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高度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项目环保工作,建立污染治理运行档案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58****37,8580826
电子邮箱:sp****@****.****.cn
通讯地址:****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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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364/7uVjoJsBg7S5K-635_j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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