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前期论证项目。
二、项目概述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十五五”省控地表水、***网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664-2013)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基础支撑,构建布局科学、全域覆盖、数据精准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拟开展南平市建阳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前期论证项目,并做好相关材料编制。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南平市建阳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比对分析
1.****城市建设、人口分布、道路交通、周边污染源及现有监测基础,开展拟选点位现场踏勘和适宜性分析,协助完善监测点位及监测方案。
2.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比对监测,开展覆盖四个季节比对监测,每季节比对监测有效数据不少于15个有效天,并做好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审核和整理。3.对比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合气象条件及污染过程,分析建阳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主要污染物特征及变化规律,并与建阳区、延平区现有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对比评价。
(二)监测点位合理性评价
1.依据相关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对拟选点位的代表性、可比性、整体性、前瞻性和稳定性进行综合评价。
2.根据现场踏勘、比对监测及数据分析结果,对拟选点位的建设适宜性进行综合判断;如现有拟选点位不具备良好代表性,提出优化调整或备选点位建议。
(三)形成技术成果
1.综合现场调查、比对监测、数据分析及点位评价结果,编制《南平市建阳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前期论证报告》。
2.为后续申请增设建阳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考核站提供数据及技术支撑,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对相关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四、编制单位资格要求
询问比价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询问比价响应函》填报要求
请询问比价响应人按照要求报送《询问比价响应函》,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问比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能够提交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证明其它文件,询问比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六、询问比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7时(北京时间)。
(二)询问比价响应人应在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7时(北京时间)前将密封文件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武夷****路****号****写字楼(南平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协调办),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99***0815)
本报价仅作为我局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
附件:询问比价响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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