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5日我局受理辉丰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 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7-***0111、2529157(****中心新罗生态环境局窗口)
通讯地址:****路****号新罗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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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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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路****号 |
龙岩市辉丰工贸有限公司 |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7-5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 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辉丰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设备生产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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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389/VHsKgpABbDT6YNpWzb-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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