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7-***0111、2529157(****中心新罗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sp****@****.com
通讯地址:****路****号新罗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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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形式 |
审批时间 |
文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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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辉丰工贸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2024-7-22 |
龙新环审〔2024〕9号 |
龙新环审〔2024〕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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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389/bKeW2ZABYCs_LVdL694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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