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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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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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肉牛养殖繁育基地项目 |
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颜中村 |
福建颜三林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
龙岩市澜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颜三林生态牧业有限公司拟在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颜中村建设肉牛养殖繁育基地项目。项目新建养殖场占地面积约24896m2(37.38亩),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模式,建设牛舍16330平方米,配套建设饲料加工间、废垫料棚等附属设施。项目外购断奶犊牛育肥,不涉及母牛繁殖,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2000头,年出栏肉牛4000头。项目总投资1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7.5万元。目前该项目基础设施已建设,属未批先建项目,2026年5月6日,龙岩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闽龙市环罚决[2026]00005号),建设单位已于2026年5月6日缴交罚没金。 |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牛舍冲洗废水、牛具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沉淀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项目灌溉用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早作标准,消纳土地退水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与控制标准》(DB35/2324-2026)表2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废垫料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饲料混合搅拌及垫料装卸产生的粉尘。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及加强密闭措施,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牛舍、废垫料棚、污水处理站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拟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作业过程管理、车间密闭、保持饲料含水率;采取科学饲喂、控制饲养密度、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与控制标准》(DB35/2324-2026)表3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肉牛饲养采用场床一体化养殖工艺,废垫料、饲料残渣、污泥交江西沃佳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有机肥,收集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材料送废品收购站处置,病死牛暂存后委托新罗区鑫海病死猪(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外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清运。 5、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场界外300米。 |
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com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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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389/vNrC1J4BLRKCxEZfL9T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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