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宁德市文旅促消费六条措施的通知》,我局拟采购“文旅促消费,来宁赠好茶”项目,根据我局采购程序,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特邀符合资质单位参与报价,已确定项目预算金额,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旅促消费,来宁赠好茶”项目
项目内容:8000份茶叶礼盒,每份礼盒内需包含白茶、红茶各两泡。
项目要求:包括礼盒包装个性化设计:礼盒外包装、盒子内部结构、茶泡袋等的个性化设计以及成品验收后的配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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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文旅促消费,来宁赠好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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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 |
白茶(白牡丹一级5g*2),红茶(坦洋工夫一级5g*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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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 |
内包装:[食品级泡袋密封,内盒2盒均需塑封膜密封包装] 外包装:[需标明品名、等级、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等] 运输包装:需确保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茶叶不受潮、不破损、不变质。 |
项目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包装设计方案,30天完成成品生产并验收。
二、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
(一)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资格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签与原件相符字样)。
(二)所有投标茶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品质优良、无劣变、无杂味、无异味、无污染。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项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正本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外层密封袋须注明“‘文旅促消费,来宁赠好茶’项目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密封处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报价文件未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
(3)未提供有效资格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的;
(4)报价表未按格式填写、关键信息缺失的。
四、知识产权与保密
供应商提供的包装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涉及采购人提供的logo、文案等素材,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五、送(寄)地址及截止时间
请贵公司充分考虑各执行细节,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产品费、包装费、税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等一切费用,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含税全包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单需盖公章。
(一)送(寄)达地址或邮箱:****路****号
邮箱:zy****@****.com
(二)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邮戳为准)
(三)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23****08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两期付款,签订合同并完成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合同执行完毕,乙方完成本项目要求所有成果并通过甲方审核验收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款项余款50%。以上款项的支付在中标人提供有效税票的前提下进行。
附件:“文旅促消费,来宁赠好茶”项目报价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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