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6-210113-00228-001-001
二、合同名称:法律顾问合同(一)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0113-00228
四、项目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沈北新区司法局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825****6071
供应商(乙方):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地 址:辽****大街****号****大厦
联系方式:152****96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确定6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每包1家,兼投不兼中,如遇服务范围变动,以沈北新区实际需求为准。 包组如下: 包组编号:001包 包组名称:区司法局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辉山管委会)购买法律服务(一) 包组范围:纪检委(监察委)、区委办、组织部、****中心、宣传部、沈****中心、统战部、****中心、党校、档案馆、各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局沈北分局、区税务局、沈北新区信访局、****中心、****城市更新局、****城****中心、沈北新区科学技术局、沈北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心、沈北新区****中心。服务团队中必须明确一名律师,按区司法局要求开展法律顾问管理、法律服务统计、法律咨询等法律事务。 (二)服务内容 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其中律师服务团队项目负责律师须为执业经验十年以上律师。项目负责律师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投标人投标派驻的律师团队人数为八名及以上。 1.法律顾问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团队中要求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 2.诉讼、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 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沈北新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 3.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团队接受管委会指派,对拟引进的重大项目或制定的重要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三)费用结算标准 投标报价:40% 三、考核与管理 1.中标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1为委托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1.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1.3泄露因担任沈北新区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1.4从事与沈北新区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沈北新区利益的; 1.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10,000.00元
合同金额:51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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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5/6gcIgKABLRKCxEZfX26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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