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环境监测三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1532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5500
最高限价(元):85
采购需求: 查看
★1.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需方的要求开展浑南区境内道路行驶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验约300台次,同时对车辆排放阶段进行判定,并出具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柴油货车尾气检测依据为《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中的自由加速检测方法。所有检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3.设备要求:供方现场检测使用的检测设备应包含不透光烟度计、计算机、针式打印机、应急电源、业务数据处理系统等,以及配套附属设备。供方开展本项目使用的检测仪器,至少包含不透光度计1套,转速计1套,提供的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供方至少配备1台运输车辆,能够自行解决供电等外部条件,无法解决时应自行配备发电设施。
★4.人员要求:供方至少配备1组检测人员,每组检测人员至少2人。检测人员需有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工作经验,从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工作1年以上(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要求的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报告要求:在检测服务过程中,向需方现场出具带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具有法律证明作用,并建立完善的检测档案。特殊项目现场不能出具报告的,应当在检验前提前书面通知需方。供方提供的报告中应体现车辆排放阶段的判定结果。
★6.其他要求:(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和验收手续,或者建设项目报告表的批复和实质性审查意见和验收意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2)供方要保证所承诺的配套检测能力,实施365天*24小时待命状态,在接到检测任务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需方指定地点。所有检测工作应根据需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3)供方应接受需方的质量考核,如质量不合格,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检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检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以备需方随机抽查。需方定期对检测报告进行抽查,若存在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供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4)当检测工作不能开展时,应提前24小时向需方书面汇报,并说明原因。(5)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受到质检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任何形式的处罚和通报,供方应当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此外需方有权解除合同。(6)采样全过程录像记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12时00分至2025年04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薛冰024-****3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路****号
联系方式:024-****3380
邮箱地址:ln****@****.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桂君、王海欧、唐露
电 话:024-****3380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5/FwpG9JUBdTiruURwozH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