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2019****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的通知指出到2025年,****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为贯彻落实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2021年5月1日《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作为开展垃圾分类的 46 ****城市之一,沈阳市需要在 2025 年前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沈阳市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12月,沈阳市政府下发《沈阳市“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并主要阐明沈阳市“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思路,明确“十四五” 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合理化、收运密闭化、处理资源化、设施现代化、管理信息化,构建“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 社会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体系。
为响应国家及省市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生活垃圾 “四分类”要求,根据沈阳市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 沈河区 拟购买第三方社会化服务,采用 “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部门监管”的运行模式,明晰政府、 投标人 、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和义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 投标人 主体责任,通过市、区、街三级监管规范垃圾处理第三方服务市场行为,坚持多方共治,激发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热情,进一步实现全区生活垃圾 “四分类”工作目标。
★ 二、项目服务范围及目标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范围为 沈河 区域内 五里河、南塔、滨河、北站、东陵、马官桥、朱剪炉、皇城、泉园、万莲、风雨坛等 1 1 个街道办事处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市场化服务,主要****小区、公共机构、重点美食街区、宾馆酒店、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景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小区数为 666 个,共计 37万 户居民(****小区数量及居民户数量为浮动数据,根据各街道、社区实际确定的数量上下调整变化不超过 10%) 。 运营服务期为三年, 采取 1+1+1模式,中标后先签订一年合同,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要求第一年完成 45 %的四分类运营服务指标, ****小区个,****小区个,****小区个; 第二年完成 55 %四分类运营服务指标, ****小区翻倍增加; 第三年完成 70 %四分类运营服务指标 ,****小区待定( 具体以市、区要求为准 ) 。
★ 三、 服务期限及项目资金预算
项目第一年预算总金额 1315万元。 按照全区 45%****小区开展运营服务项目, 总覆盖居民 23万户,其中12%****小区每户按照110元/户/年,覆盖65000户,小计715万元,33%****小区每户按照50元/户/年,覆盖120000户,小计600万元。 (第二年、第三年签约金额按照沈阳市考核标准进行拟定,重新签订合同)
针对沈河区全区域启动的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城市管理局拟采购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及配套垃圾分类设施,对全过程实施精细化管理,促进沈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速、高效推进,快速形成绿色发展和高质量生活方式。
★ 四、运营服务内容
(一)负责 沈河 ****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商超、市场、重点美食街区、 投标人 、沿街商铺等场景的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及有害垃圾前端收集、中端运输以及数据上传和积分兑换服务等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按照市第三方检查、考核相关要求开展分类工作。
( 二 )负责为全区域提供上门回收服务。居民群众通过 投标人 提供的微信公众号、 APP等方式,呼叫上门回收服务,回收员在1小时内上门回收服务。同时 投标人 需对居民投放至可回收物蓝色垃圾袋中的可回收物给予环保积分或现金等多种形式奖励,以此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居民家中有害垃圾,因数量较少,可先进行家中暂存,居民呼叫可回收物上门回收时可交由上门回收 的投标人 免费清运至社区环保屋进行暂存。学校、医院、机关、商超、 投标人 单位、沿街商铺等各单位按照科室 、 班组 或个人 注册 投标人 垃圾分类 APP,本单位垃圾分类环保屋内可回收物满溢时,可通过 投标人 垃圾分类 APP呼叫 投标人 回收员上门收集。可回收物由 投标人 按市场价格回收,以现金或积分奖励方式体现。同时单位生活端有害垃圾由 投标人 免费清运至有害垃圾暂存库内进行无害化暂存。
( 三 )负责 星级 ****小区厨余督导运营服务。****小区内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工作,****小区厨余垃圾集中投放点位配备专业督导员。通过宣传、督导及积分奖励、积分兑换等多形式奖励,促使居民做到精准投放,并及时将厨余垃圾清运到 转运 点,对接厨余垃圾收运 投标人 进行资源化再利用末端收运处置。而且 投标人 需要确保厨余垃圾分出量和分出质量达到市区考核标准。
( 四 )****小区居民前端智能分类收集设施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运行、完好率达 98 %; 投标人 提供运营服务,包含人员值守,设备维修,维护,保养 , 集中投放亭破损垃圾桶的更新替换 等工作,其中设备使用电费、水费等运营开支费用由 投标人 负责,
( 五 )负责社区运营服务工作。包括辖区内所有环保屋运营值守,所有智能回收箱值守及清运等工作,合理配置运营服务人员、提供定时、定点值守服务。***平台可与 沈河区 ***平台无缝对接, 所有数据实现实时上传, 智能设备日运营率 95%以上,完好率98%以上。
( 六 )负责四分类 示范 小区内的入户宣传、绿色积分账户注册、积分兑换,人员培训、收运台账等工作;入户宣传每月至少一次,重点为上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进行细致、耐心讲解 , 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根据市 、 区 考核内容调整分类宣传形式,小区庭院内、****楼内 悬挂 分类宣传 板 (画);宣传册分发至每个住户;入户发放 “致居民一封信” 、 撤桶并点告知书 等分类宣传彩页、手册(所有相关宣传物料内容、活动主题需经分类办审核后开展)。****小区每月对居民进行宣传、培训及组织积分兑换等活动不少于 4次,每次时间不低于1小时。 每月至少提供一次亮点工作、先进经验等媒体报道素材。
(七) 2024年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小区占比由45%提高到 50 %。
★ 五 、服务运营要求
(一)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级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及 2021年沈阳市“十四五”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最新标准,沈阳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见表1。
表 1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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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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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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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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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及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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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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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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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的塑料瓶、易拉罐、未破损的玻璃瓶、废玻璃、书籍报纸 /纸质包装、利乐包装、废旧衣服、大件垃圾(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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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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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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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强制 8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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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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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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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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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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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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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前面细分的类别外,其他类别垃圾( 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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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运要求
1.厨余垃圾由 投标人 提供督导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二次分拣服务,时间为上午 7 :00-9:00, 中午 1 2 :00- 14 :00 或晚上 17:30-19:30 。****小区大小及冬夏节气等适时调整,但必须征得区分类办同意后方可调整执行。由政府主导 投标人 与街道、社区、物业及相关环卫、厨余收运公司协调对接,确保厨余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并将厨余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清理后及时放回原处。同时 投标人 进行积分、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促进居民进行厨余垃圾分类。
2.可回收物由 投标人 提供分类投放、收集、旁站值守督导服务,并由 投标人 转运、处理;可回收物可采用积分、礼品兑换等形式促进居民进行可回收物垃圾分类。
3.有害垃圾收运由 投标人 收集、并定期统一运输至政府指定的地点暂存,后由市级主管部门指定第三方机构转运处置。
4. 投标人 必须做到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一类一车单独收、运;各类分类收运车辆由 投标人 自行提供 。
5.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分类标志清晰、齐全,车身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应杜绝拖挂、抛洒污物、跑冒滴漏等现象;
6.在进行分类回收作业时要保持各收集点及周围5m内环境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等。
7.在运营服务过程中文明作业,不得对场地及周边造成二次污染,不得噪声扰民。
8.政府与街道、社区、物业协调,****小区内划定专门的四分类投放点位。
9. 投标人 须保证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日产日清或暂存至环保屋,****小区内落地暂存及其他占用居民空间的现象。
10. 投标人 必须保证运营服务相应数量的运输车辆配备;一类一车分类单独收、运。
11.完成分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要求
“宣传”主要通过入户宣传指导、培训、设置分类宣传标识、进行公益活动及讲座等形式开展,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提升垃圾分类意识,持续性培养全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 1)一般宣传要求
1. 设置分类公示板 。 可设在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位周边、小区人员 集中活动区域、 小区公示栏等醒目 位置 , ****小区居民的 宣传 引导 作用。公示板内容包括 : 生活垃圾分类指南 ; 本小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 、 工作职责 ; 本小区集中投放点位及其他分类设施的相关 公示信息 。
2.设置 分类投放 红黑榜。 可设在集中投放点位周边、楼道公示栏内等主要位置, 定期更新榜上住户分类投放情况,从而达到对 居民自主分类意识的 促进作用 。
3.设置 分类指引牌 。 ****小区实际,在园区内部道路或绿地内设置分类指引牌,引导 居民 到 集中投放点位 投放垃圾 。
4.设置其他宣传设施 。如 宣传板、 海报、绿地提示牌、 LED屏宣传等。
5.在小区内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活动( 每年不少于 2次 )。
6 .****小区内公共区域政府提供的宣传类物品完好整洁,不得有脏污现象发生,如有破损或丢失 及时上报并进行维护更换 。
7 . 投标人 进场后,提供绿色积分注册服务,针对上班族及其他提供注册服务时不方便即时注册的住户实行预约注册等服务。
8 . 投标人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 投标人 、进部队、进家庭活动,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定期发放。相关宣传品如宣传单、宣传册、居民一封信、告知书等由 投标人 负责,且宣传发放物料的内容需征求区分类办,经许可后方可印刷发放。
9 . 投标人 按照市、区分类办要求推行厨余垃圾公益积分制。居民参与投放厨余垃圾,按次、按重量等进行积分,合理设置积分上限,由 投标人 采用积分换公益、换商品、换服务等方式兑付积分。
10 .可回收物积分兑换应采用多途径兑换方式, 投标人 须提供线下超市消费、礼品兑换、现金 兑换、积分兑换 等多种形式促进居民进行高低值可回收物垃圾分类工作。
11 .区分类办负责协调街道、社区、物业,免费为 投标人 提供宣传活动场地。
( 2)****小区要求
在一般要求基础上:
开展 多种形式的 入户宣传工作,****小区入户宣传全覆盖 1次,并做好台账记录。
( 3)****小区要求
****小区建设要求基础上:
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做好 多种形式的 入户宣传,****小区入户宣传全覆盖 1次,并做好台账记录。
结合市、区两级分类宣传计划,****小区内开展特色宣传活动, 包括市区两级主办的品牌宣传活动, 各类宣传活动要建立台帐。
(四) 督导员、分拣员、环保屋值守员、宣传员、巡检员等 要求
1. 按照要求设置督导员、分拣员、环保屋值守员、宣传员、巡检员等人员,提供分类宣传、居民厨余垃圾破袋投放、可回收物分类投放、积分兑换、入户宣传、组织活动宣传、值守、巡检等服务。以上人员 配置标准根据市区要求及时调整。
2. 督导员、分拣员、环保屋值守员、宣传员、巡检员 需经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 上岗, 对居民开展日常宣传督导工作,正确引导居民准确投放,并对居民误投、错投行为指导纠正。投放结束,检查垃圾桶内厨余垃圾质量,并进行二次分拣,确保无混投、混装现象,保证分出质量。
3.督导员实行“一岗双责”管理,在工作时间段内须保证设备点位半径5米范围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 投标人 提供桶边督导、收集服务,确保厨余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并将厨余垃圾设施进行清理后及时放回原处。
5.****小区厨余督导员,做好日常检查,确保厨余垃圾桶满溢度≤80﹪,实现规范收运,避免外溢。
6.实行“撤桶并点”运行模式, ****小区逐步实行 “撤桶并点”,****小区必须完成“撤桶并点”(按照市里考核指标随时调整)。
(五)垃圾分类设备( 可回收物智能 箱、 厨余垃圾 智能箱、四分类桶)、环保屋、厨余垃圾前端收集运营维护要求 。
1.确保标段内配置的所有智能垃圾分类箱、厨余垃圾前端收集设备日开机率达95%及以上,准确完整填写各设备名称、地点、类型、开放时间、值守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标识内容。
2.环保屋须按照市“五统一”、“五公开”规范要求 (五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统一衡器、统一服务。五公开:回收人员信息公开、回收价格公开、回收种类公开、投放电话公开、便民热线公开) ,准确完整填写地点、类型、开放时间、值守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标识内容。 投标人 须保障由区分类办在全区社区环保屋中选定的 一 类环保屋有工作人员值守运营,运营时间需符合市考核要求(根据冬、夏节气可做相应调整,但必须征得区分类办同意后方可调整执行),兼具 “垃圾分类宣传站、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暂存站、绿色积分兑换站、上门服务调度站”等服务功能。 二 类环保屋安排人员分时段值守,挂牌公示值守员姓名、电话及开放时间。环保屋能够为居民提供垃圾分类投放及暂存、绿色积分兑换服务,需符合市考核要求。 三 类环保屋有专人管理,做到兼顾兼管,能够作为暂存点使用。所有值守人员需统一服装,统一工作标准,保证环保屋用水用电安全,出现违规后果由 投标人 负责。
3 .保持环保屋内卫生整洁;室内、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尘、污迹;保持设备、环保屋、厨余垃圾 桶 、 厨余垃圾中转站 周边 5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等,无鼠迹,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等。
4 .环保屋分类暂存区标识明确;各类宣传板、分类标识张贴准确;宣传、称重等物品不能缺失、损坏;运营台账要保持整洁、记录清晰、完整、保证数据真实。
5 .对标段内的智能回收设备( 可回收物智能箱、厨余垃圾智能箱 )、厨余垃圾 桶(射频卡) 进行专业运维,运维内容包括定期保养,安全检查,上门维修,信息后台升级维护并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6 .分类容器颜色、分类指示牌要规范,不得缺失;分类指引牌、分类标识不得有损坏、污垢、图贴的现象。
7 .按照 沈河 区街道分布情况设置设备设施后勤运维人员,设备设施故障处理及其他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 1小时。
(六)日常工作要求
1.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九步工作法”内容,督导居民养成家中分好类,****楼,定点精准投的好习惯。
2.每天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数据统计及相关数据的分析工作 , ***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传输。
3.确保所有垃圾收集桶及周边干净卫生,无抛洒、滴漏等情况发生。
4.上班期间员工制定统一管理规范,统一着装,文明服务;工作期间内应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与他人争吵。不得喝酒、赌博、脱岗、离岗,建立严格的考勤考核制度。
5.居民垃圾分类台账信息完整,监督档案明晰,智能数据对接完整无误,真实准确。
6.建设督导服务队伍,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设置督导服务人员,健全完善服务队伍的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7. 投标人 应具备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 害垃圾暂存地点。
(七)服务质量要求
1.各项指标均达市“****小区”的标准,并能顺利通过市、区验收(“****小区”标准根据市、区要求可适当调整)
2 . 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期间,对具体实施细则和要求可按照市、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最新标准执行,如遇调整较大,可根据实际调整工作量启动调价机制,双方进行协商。
3 . 如遇 省市区 考核、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突发公共事件等, 投标人 应无条件服从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相关收集及分类指导工作。
4 . 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市民投诉、巡查员反映的问题等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网站、 12345等投诉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妥善处理,迅速整改到位。
5 .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省、市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需求发生变更的,采购人应与 投标人 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
6 . 由于 投标人 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或整改,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采购人保留追究 投标人 责任的权力。
7 . 人员及车辆配置须以满足项目整体运营为准,保证居民分类投放垃圾有工作人员指导、称重、积分,保证分类运输车辆充足性,各类垃圾和可回收物不出现堆积、满溢现象。
8 . 制作设备常见故障排除操作流程表,做好智能分类相关设备、后台管理的故障巡检及抢修机制。
(八)平台数据要求
投标人 须提供垃圾分类 ***平台系统 , 不得缺失;
具体内容: 负责运营 厨余垃圾智能设备 、可回收物 智能设备 ***平台,能实时上传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投放的时间、地点、重量、类型、现金积分、绿色积分等信息数据 。
( 九 )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商超、市场、重点美食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 投标人 等单位的分类要求 。
1. 投标人 指导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商超、市场、重点美食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 投标人 等分类责任主体设置环保屋(环保角),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具备暂存功能;
2.提供以处室(科室)为单位注册绿色账户、以个人为单位注册绿色账户服务 ;
3. 投标人 须提供上门收集及分类指导培训服务 ;
(十)大件垃圾管理要求
原则上要求 投标人 ****小区设一处大件垃圾暂存点, ****小区应做到应设尽设 , ****小区物业、社区负责日常维护;由 投标人 免费提供大件木制家具转运处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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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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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垃圾暂存点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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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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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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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挡水平投影面积: 15-24平 (****小区实际情况设置) ,长度 5-6米*宽度3-4米,围挡高度≥2米;开门,每扇门宽度1.5-2米*高度≥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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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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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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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不同风格和环境合理安装:
6-8个主立柱≥10cm*10cm,且厚度≥1.4mm 热 镀锌 ;
主立柱底座 10cm*10cm预埋底座,且厚度≥1.0cm 热 镀锌;
地面挖坑深度 ≥0.6m,且大小≥0.5-0.6m;
围挡骨架 ≥0.30cm*0.30cm,且厚度≥1.4mm 热 镀锌方管;
围挡面板厚度 ≥0.4mm 热 镀锌板;
面板前人工草皮 ≥1.5cm;字20mm水晶弗龙板,圆形图案≥10mm雪弗板uv喷,雕刻机裁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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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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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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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垃圾暂存处围挡具有宣传、收集功能。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图案清晰准确,用亚格力材质制作,符合沈河区垃圾分类宣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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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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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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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管、镀锌板 等 加工工艺 、防腐方式热镀锌 ,精细焊缝打磨,安装牢固,美观;具有 ≥4级防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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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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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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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焊接牢固、安全、美观 ;立柱根脚牢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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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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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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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安装,保质期 1年,保质期内立柱、框架、牢固无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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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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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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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的设计方案、图纸在制作、安装前需经 采购人 审核同意后方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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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 )人员、车辆、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 1.人员配置(以下人员配置为最低要求, 投标人 必须列出自身人员配置。)
( 1)每个标段配置专职项目经理、运营主管、运营助理、综管、信息员、设备维修、巡检员、分拣员、宣传员、值守员、督导员等, 根据各社区、小区点实际情况 结合市区要求 配置。 督导员每日的督导分拣时间不低于 4小时, 上午 7:00-9:00,中午12:00-14:00或晚上17:30-19:30 ( 上岗时间应根据区分类办要求进行调整) 。
( 2 ) 投标人 需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
★ 2. 车辆配置 。投标人 进场后,针对沈河区 全域 服务情况需提供各类收集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收集转运、厢式货车、巡检车辆等, 其中厨余垃圾封闭式转运车辆至少 3 台,小区内厨余垃圾转运车辆至少 15 台,小区内可回收物转运车辆至少 15 台,可回收物封闭式转运车辆至少 4 台 ,保证全区域垃圾收运工作顺利进行,满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日产日清”、“箱(桶)满即清”的需求。
3. 投标人 需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 , 同时中标后提供上述 2对应的车辆基本信息 。
(十 二 )垃圾分类运营效果评价
每 月 新增园区,入场前 一周 为服务进场准备期,不做考核要求,从第二个 周 进入正式考核期,根据扣分实际情况,据实拨付服务费。重点考核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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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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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率 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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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效果(两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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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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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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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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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厨余总量(吨) 和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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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可回收物总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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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第 1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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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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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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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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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考核要求,不低于 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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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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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第 2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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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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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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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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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考核要求,不低于 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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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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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第 3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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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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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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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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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考核要求,不低于 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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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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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第 4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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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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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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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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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底前完成 总量 16吨,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占比达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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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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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考核指标仅为设定目标,具体考核情况每年根据沈阳市垃圾分类整体实际运行情况,结合其他各区垃圾分类三率考核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所有数据以当年实际户数为基准统计。如因居民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参与分类及统计数据,将上报区、街道、社区酌情调整目标数据。
( 2)注册率为绿色积分账户注册率:对一定区域进行抽样调查,注册垃圾分类绿色积分账户的居民人口数占调查居民总人口数的比例。***平台数据为准。
( 3)参与率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对一定区域进行抽样调查,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人口数占调查居民总人口数的比例。每季度每居民参与四次垃圾分类,包括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任意类别分类投放,即认定为居民本季度有效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平台数据为准。
( 4)关于参与效果指标中的季度厨余量考核:因每年首季度有新增园区任务,涉及人员招聘、点位选择、组织培训等任务。特备注每年首季度完成市考核任务60%比例即为合格。
( 5)将上一年度 沈河 区平均季度可回收物总量,作为考核本年度季度可回收物总量增长基数。
( 6)每季度可回收物总量考核,需依据沈阳市当年最新可回收物考核政策实施,并确保 沈河 区可回收物量指标处于全市考核前 列 。
(十 三 )双方义务
1. 采购人 义务
( 1) 采购人 保证在 投标人 进场之前,与街道、社区、物业等有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保证 投标人 可顺利进场。
( 2) 采购人 与街道、社区、物业及时沟通协调,确保 投标人 ****小区前端分类投放设施的选址责任主体,****小区内适宜的垃圾分类设施科学配备投放收集点位,随时为 投标人 进场提供支持。
( 3)在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中, 采购人 可配合 投标人 与街道、物业、社区等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并协调物业、社区志愿者配合 投标人 在进行入户宣传;协调提供可以使用的宣传场地、宣传橱窗等。
( 4) 采购人 负责同市分类办对接做好垃圾分类政策、法规等支撑工作,协助 采购人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5) 采购人 可为 投标人 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包括传达市、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文件,提供指引、宣传图册样本等规范性文件。
( 6) 采购人 与物业及相关公司协调,确保居民投放端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各自职能及时进行清运;收集容器的清洗,根据各责任单位分工承接做好清洗工作,保证设施整洁干净,满足居民投放要求。
2. 投标人 的义务
( 1 )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垃圾 分类绿色积分和 公益 积分激励体系建立和运维、智慧化管理等运营工作。
( 2 ) 负责 对区域内可回收物进行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工作; 负责 对区域内 ****小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产生的厨余垃圾执行源头分类、收集转运及末端处置实行资源化再利用;****小区及各单位部门等产生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转运至暂存点,交由末端专业 投标人 分类处理。
( 3)对区域内承接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配合市、区分类办,组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签约及收集工作。
( 4)负责对社区干部、居民、志愿者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和指导。
( 5)入户宣传:在社区协调配合下集中、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注册绿色积分账户,组织集体形式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 6) 督导分拣 :指导居民正确投放四分类垃圾;记录居民垃圾分类台账信息;监督检查居民正确投放率并建立监督档案。
( 7)可回收物绿色积分奖励,厨余垃圾绿色公益积分奖励,居民端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环保屋维护。
( 8) 投标人 需在签****小区,并启动四分类垃圾分类工作,釆购人将进行考核验收。
六 、运营服务考核方式及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式:
1.根据运营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按照《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区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沈阳市年度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以及沈阳市、 沈河 区相关部门发布的各项规定执行,并根据市、区行业要求动态进行调整。
2.为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导向作用,依据市、区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实行市区千分融合制考核办法,以自然月为周期,采取“ 市区常规定期与 不定期检查 、 专项检查 与 ***平台 监管考核 ”相结合的形式,综合市、区 、 街 月度考核成绩以千分制折合计入月考核总分值 , 形成月 考核成绩 报告,作为支付运营服务费用的依据。
3.执行市区双考核制度,按照千分制考核标准,经 采购人 进行统计核算后,从 投标人 运营服务费中扣除处罚金。
4. 考核罚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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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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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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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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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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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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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扣 1分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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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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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扣 1分扣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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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扣 1分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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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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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扣 1分扣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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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扣 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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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双向考核,双向扣款,为避免出现市区两级考核重复扣罚,在同一问题件中区办考核期间,针对即时性检查项目不合格的(如桶脏污,卫生不合格,值守人员检查期不到位等)限定1小时整改完毕,针对设备设施类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整改实效,限时整改,整改时限内完成的不扣分,时效内未整改到位的加倍扣罚。
6 . 采购人 可将考核所扣资金用于奖励资金,当 投标人 在各类检查和大型活动中保障到位,表现优良,被市级及市级以上部门或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并在报纸或评定材料中体现的, 采购人 将依据考核办法中加分条款统计核算,并支付奖励。
7 .因上级部门政策性、制度性因素等,使考核内容和标准发生变化时,遵从上位法,以上一级制定的考核标准为准。
1 . 运营服务费按月考核,按季度付款。区分类办考核小组根据市、区月综合考核成绩以月为单位按照季度进行汇总统计,作为运营服务费支付依据。
2 . 每个季度 第 一个月, 投标人 向 采购人 提交 上一 季度的服务费支付申请,并附运营服务相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服务数量、价格、服务费计算 、 问题整改 等内容)。 采购人 在收到付费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 投标人 。
3 . 如果 采购人 对报表内容无异议,应通知 投标人 及时开具发票;如果 采购人 对报表内容有异议, 投标人 应在收到审核结果后对报表内容进行核实,做出必要的说明或调整并重新向 采购人 反馈, 采购人 在收到 投标人 反馈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采购人 确认无误后通知 投标人 开具发票。
4 . 采购人 在收到发票后协调区财政局向 投标人 支付服务费。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书面提出整改意见,投标人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采购人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 仍未整改, 或 采购人 发出两次(含两次)以上整改通知,拒不整改 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 , 采购人 有权单方面解除 采购合同 。
9.在年度检查考核 中,因工作开展不力,使 采购人 在市级月考核排名中,连续 2次(或累计3次)在市内九区排名后 三 位的( 采购人 原因导致排名落后的除外) 。
1 1 . 投标人 未按招标文件 及采购合同 规定履行本项目管理维护义务,导致 采购人 资产 发 生所有权转移、灭失、损坏、迁移、改变使用性质等;
1 2 . 投标人 不配合 采购人 及监督管理部门正常的监督检查、调度指挥,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累计两件(次)(含)以上的;
1 4 . 投标人 有招标文件 及采购合同 约定的违约行为,经 采购人 发出两次(含两次)以上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
1 5 . 投标人 违反招标文件 及采购合同 约定,导致本 合同 无法正常履行的;
1 6 .因政策性变化或行业提标等特殊情况,服务标准、服务范围及服务费用等调整幅度超过法定范畴的,导致 投标人 无法继续履约适用退出机制, 采购人 有权执行重新招标。
1.当 采购人 发现本项目有临时接管事由时,制作临时接管通知书,通知书应当载明接管事实、理由及证据,可听取 投标人 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笔录,经审核后确需临时接管的, 采购人 向 投标人 发出临时接管决定书,并依照 采购合同 约定临时接管。
2. 采购人 有权在作出临时接管决定后,指定第三方临时提供分类运营服务。临时接管不发生所有权和债权债务的转移,由 投标人 承担接管前所发生的全部债务、费用和临时接管期间发生的直接成本及管理费。临时接管终止后,由 采购人 、第三方和 投标人 对接管期间的收入和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