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6-211081-00023-001-001
二、合同名称:灯塔市畜禽粪污清运处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1081-00023
四、项目名称:灯塔市畜禽粪污清运处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灯塔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41****2003
供应商(乙方):灯塔市成大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张台子镇张台子村
联系方式:158****58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灯塔市畜禽粪污清运处理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 1、服务范围为灯塔市全域内散养密集区的散养户的粪污。 2、粪污年处理能力约20万立方米,供应商企业应达到或大于此处置能力,企业手续齐全,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处置方法符合国家规范性标准,处置后应定期提供环保检测报告。 (二)项目要求: 对灯塔市全市域内畜禽养殖户的粪污进行收集处理 1、供应商处理能力:具有粪污处置能力,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环评通过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2、项目的工作依据: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要求: (1)、畜禽养殖户的粪污产生地点:灯塔市全市域内 (2)、粪污处置服务质量要求: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污染周边环境,运输环保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人职责: (1)采购人负责监督乙方拉运处理过程,并不定时进行核查监督,确保其符合及时清运、收集、消纳等要求。 (2)采购人督促各乡镇(街)政府(办事处)以村为单位设立 2-3个粪污暂存点(设施),适合乙方车辆进入的,由乙方直接到养殖户家收集。各乡镇(街)督促各村养殖户将畜禽粪污收集到暂存点(设施)内,再由乙方负责及时清运(要求各村加强管理,严禁混入生活、生产垃圾)。 4、供应商职责: (1)乙方服务范围为灯塔市域内所有畜禽养殖户粪污(包括清运、收集、消纳)。 (2)乙方根据清理范围及要求,制定粪污清理方案,确保清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且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乙方清运处置不及时导致粪污出现外溢等环境污染问题或被省市有关部门通报,自愿接受采购人按每次每个点位处罚乙方5万元补贴款。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00,000.00元
合同金额:1,8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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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5/xUbrsaABni4p5U9Xl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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