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要求,我局对《东营市孤岛-仙河地区地热矿区地热资源绿色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9月修编)》进行了审查。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电话:0546-***1503 0546-***2061。
附件:
1.《东营市孤岛-仙河地区地热矿区地热资源绿色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 9月修编)》.pdf
2.《东营市孤岛-仙河地区地热矿区地热资源绿色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 9月修编)》评审意见.pdf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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