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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纸(一撮毛)码头港口堆场及散货码头岸线租赁权拍卖招标公告

2026-07-06招标公告-公告竞买辽宁 - 丹东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辽宁 所属地区 丹东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网络竞价拍卖公告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有关部门委托,定于2026年7月14日9时30分起,***网http://****.gov.cn***网络竞价。本次拍卖活动以确保流程合规为前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标的物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标的物名称

丹纸(一撮毛)码头港口堆场及散货码头岸线租赁权

面积

丹纸(一撮毛)码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丹东国用(2016)第0647001049号)港口堆场及散货码头岸线,位于装备制造园15-01号地块中D-01地块,地类(用途)为港口码头,使用权面积为195995.81平方米,本次拟出租其中的101亩港口堆场及100米散货码头岸线。其中101亩港口堆场中约30亩地面为砂石土硬化,其余堆场地面未平整,散货码头岸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岸线长100米,硬化部分宽3.6米,港墙可见部分高12米

租赁期限

5年

起拍价

4,992,800元/年

竞拍保证金

998560元

加价幅度

10000元或其整数倍

***平台

***网http://****.gov.cn

二、关键时间与流程节点

(一)标的展示期

2026年7月6日至7月13日(工作日)。意向竞拍人须在此期间自行至现场详细查勘,了解所有现状、瑕疵及使用限制。

(二)报名与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6年7月13日15时前。须在此时间前完成报名且保证金足额到账。

(三)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2026年7月14日9:30-13:30。

延时竞价:13:30开始(如有必要,系统自动进入5分钟延时周期)。

(四)成交后续流程

签订成交合同:承租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方签订《土地成交合同书》。

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承租人须在上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据拍卖方提供的信息与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方)联系,洽谈并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三、竞拍人资格、报名与审核

(一)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竞拍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拍:是

(二)招租要求

1、本次租赁资产用于承租方自有货物过驳、自有散货装卸、自有货物堆放仓储等合规业务。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依规进行合法运营。

2、按照约定时限足额支付租金,不得无故拖欠、拒付租金。

3、租赁期限内,按约定用途合法依规使用,遵守港口、海事、环保、安监等规定。

4、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港口规费、环保费、安全费、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全权负责租赁区域日常设施维护、维修、保洁、安全、消防、环保,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

6、承租方自行负责配置装卸机械、运输车辆、生产生活设施等,费用自负。

7、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改变结构、超范围使用。

8、承租方不得使用超出合同规定范围外的任何场地,如因承租方占用其他场地而导致委托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且委托方有权追责。

9、承租方独立承担风险、工伤事故、第三方损害等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

10、自签约起,承租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如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环保处罚、第三方损害等任何处罚,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与委托方无关;委托方因此被追责的,有权向承租方全额追偿。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

1.线上报名

意向竞***网http://****.gov.cn)完成注册及报名手续。(注:企业作为竞拍人报名需提前申请CA数字证书。)

2.线下报名

意向竞拍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同步向拍卖人提交以下有效材料:

自然人竞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竞拍(含委托竞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若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合体竞拍特别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拍。联合体参与竞拍的,除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外,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组成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各方均须满足本公告第三条第(一)款“资格要求”的全部条件。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书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对本次竞拍及后续租赁合同的履行向委托方和拍卖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的的竞拍,也不得另行组成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的的竞拍。

(2)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应指定一方为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处理本次竞拍报名、竞价、签约及后续合同履行等相关事宜。

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授权,并作为联合体***网进行线上注册、报名及竞价操作。

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材料、《成交合同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效力及于联合体全体成员。

(3)保证金缴纳

联合体竞拍的保证金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方代为缴纳。

由成员方代为缴纳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方须向拍卖人出具《代为缴纳保证金确认函》(电子版向拍卖方索要),明确声明该保证金的缴纳行为系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共同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保证金须从《代为缴纳保证金确认函》中指定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联合体报名材料

联合体参与竞拍,除按本公告第三条第(二)款“报名方式”要求提交各成员方的常规材料外,还须额外提交以下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但须包含本公告要求的所有必备内容);

《代为缴纳保证金确认函》原件(如由成员方代缴保证金时须提供);

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联合体各成员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联合体各成员方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联合体各成员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查询日期须在报名截止前7日内)。

(5)特别提示

联合体任一成员出现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拒绝接受合同条款、提供虚假材料等),均视为联合体全体成员违约,拍卖人有权依据本公告第七条“违约情形及后果”之规定,向联合体全体成员或任意一方主张全部权利。

3.所有竞拍人还须提供:

(1)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的原件或清晰复印件;

(2)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

(四)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丹东银行汇银支行

账 号:01421500001171

注意:保证金须在规定时间前足额汇入上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资格激活

竞拍人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激活:①竞拍保证金足额到账;②线下报名材料审核通过;③完成线上报名。权限激活后,***网络竞价。

四、特别重要提示:两阶段签约流程及重大风险

本次拍卖活动仅确定承租资格与成交价格。

成交后,买受人需先后与拍卖方签订《成交合同书》,与委托方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

委托方提供的正式《租赁合同》文本,其全部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支付方式、支付周期、维修责任划分、场地管理、违约责任、续租条件等)均由委托方单方确定,且不在本次公告中完全披露。

竞拍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确认:如因不认可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中任何条款(包括本公告已公示及未公示的条款)而导致无法签约,均构成竞拍人单方严重违约,将承担本公告第七条约定的全部违约后果。

委托方与承租人之间涉及租赁合同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均由双方自行协商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五、费用说明

租赁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印花税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委托方与拍卖人不承诺开具租赁发票。如承租人需要,相关税费须另行全额承担。

拍卖服务费由承租人向拍卖人支付,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

六、保证金处理

未成交者: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成功竞得者:竞得人签订《成交合同书》并与委托人正式签署《租赁合同》后,拍卖人有权直接扣除本次拍卖服务费用,剩余保证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按原支付路径退还。

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

七、违约情形及后果

竞拍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承诺遵守以下规定。若承租人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均构成严重违约,拍卖人有权依据本公告及《网络竞价规则》采取相应措施:

(一)违约情形界定

1.未按时签署成交文件:承租人未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成交合同书》。

2.未按时启动对接:承租人未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拍卖人提供的信息,主动与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方)取得联系,并就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事宜启动洽谈。

3.拒绝接受合同条款:在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因承租人原因未能与委托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4.主体资格失实:竞拍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其在竞价期间丧失本公告规定的竞拍资格(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例外情形

尽管有前款第3项规定,但在以下特定情况下,承租人拒绝接受合同条款不构成违约:

委托方提出的《租赁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在此情况下,承租人有权且应当拒绝签署,并可要求委托方修改该等违法或无效条款。

上述例外情形的认定,应以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决定为依据。

(三)违约后果(从重处理)

一旦发生上述第(一)款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拍卖人有权即时执行以下全部措施:

1.没收保证金:承租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

2.追缴违约金:承租人须另行向拍卖人支付相当于本次成交年租金30%的违约金。

3.标的再处置与差价追偿: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该标的重新公开招租。若重新招租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原承租人须补足全部差额,并承担两次招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竞拍资格剥夺:违约的承租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再参与本标的的任何后续竞拍活动。

(四)违约的简易认定

为明确责任,避免争议,特此约定:

1.拍卖人将以系统记录、书面签收文件等客观证据作为认定违约的依据。

2.就"拒绝接受合同条款"之情形,如承租人提出符合第(二)款规定的例外情形抗辩,拍卖人将暂停违约认定程序。双方应就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争议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仲裁等途径确定。待有权机构作出认定后,拍卖人再依据认定结果处理。

3.若承租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其已就合同条款合法性争议寻求有权机构认定的证据,或有权机构最终认定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拍卖人有权依据委托方出具的《关于承租人拒绝签约的告知函》认定承租人违约。

八、咨询与联系

1.竞价流程、规则、报名技术咨询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话:0415-***77660415-***9657

2.网络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024-****7977

九、附件:网络竞价规则

第一条总则与文件效力

本《网络竞价规则》(下称“本规则”为《丹纸(一撮毛)码头港口堆场及散货码头岸线租赁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网络操作流程与技术规范。

凡涉及本次竞价活动中各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拍卖人、竞拍人/承租人)的权利义务、标的物状况、风险揭示、违约责任、费用承担等所有实质性内容,均以《拍卖公告》的约定为准。

如本规则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与《拍卖公告》的明文规定发生不一致、冲突或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拍卖公告》的规定为唯一且最终的有效依据。竞拍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此项安排。

***网络竞价系统

***网http://****.gov.cn***平台上进行。

***网的计算机及终端设备,***平台服务器时间同步。竞拍人有义务在竞价开始前进行时间核对,因竞拍人自身设备时间错误导致错过竞价机会的,后果自负。

竞拍活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攻击、政府行为等非拍卖人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中断或异常的,拍卖人不承担责任,相关处理方式以《拍卖公告》约定为准。

第三条竞价流程与出价规则

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限时增价方式进行。竞拍人的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必须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阶段:公告规定的自由竞价时段内,竞拍人可随时登录系统出价。

延时竞价阶段:

自由竞价阶段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拍人出价,则系统自动进入5分钟的延时竞价周期。

在每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有新的有效报价,则从该有效报价时点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一个新的5分钟延时周期。

循环往复,直至某个完整的5分钟延时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当前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

自由竞价阶段截止时,若无任何有效报价,则该标的流拍。

第四条竞价结果与确认

竞价结束时,系统生成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出价最高的竞拍人即为承租人。系统将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电子凭证。

***网络竞价系统数据库记录为准。承租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后续签约等全部手续。

第五条免责声明

因竞拍人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关注信息、网络或设备故障、操作失误、遗忘或泄露密码、未核对时间等)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关于竞价系统使用的技术咨询,***平台技术支持:024-****7977。拍卖人仅负责解释竞价规则与流程,不提供系统技术支持。

第六条规则解释

本规则由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且其解释不得与《拍卖公告》相抵触。

十、其他事项

本期《网络竞价规则》为本公告之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若其内容与本公告正文存在任何不一致,以本公告正文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涉及的《成交合同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承租人承诺声明》等文件均为本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

因情况变化,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并以原发布渠道公告。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6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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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685/kHDoNJ8BMqitpwL5tKN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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