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以伊州水发【2024】4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5.02%自治区资金14.98%,项目法人代表为马斯尼亚·米地提,招标人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
2.项目规模:本工程总治理防护面积为21.0k㎡。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分为3个区域:①预防保护区;②综合治理区;③生态修复区。其中在预防保护区主要建设封育围栏,布设封禁围栏10.4km,警示牌15座,水土保持宣传牌12座,封禁面积17.50k㎡。在综合治理区主要实施水土保持林草种植,种植面积1.43h㎡,主要种植乔木和灌木;村内道****道****m,配备围栏7365m ( 塑钢围栏);改建人居环境和新增环保配套设施等。在生态修复区对南台子沟国道上游设置12座谷坊防护措施,对高边坡区域进行治理,边坡总长度985m;下游右岸进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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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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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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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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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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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540003917003922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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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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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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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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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54000391700392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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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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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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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总治理防护面积为21.0k㎡。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分为3个区域:①预防保护区;②综合治理区;③生态修复区。其中在预防保护区主要建设封育围栏,布设封禁围栏10.4km,警示牌15座,水土保持宣传牌12座,封禁面积17.50k㎡。在综合治理区主要实施水土保持林草种植,种植面积1.43h㎡,主要种植乔木和灌木;村内道****道****m,配备围栏7365m ( 塑钢围栏);改建人居环境和新增环保配套设施等。在生态修复区对南台子沟国道上游设置12座谷坊防护措施,对高边坡区域进行治理,边坡总长度985m;下游右岸进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为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管理,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相关全部工作(包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水土流失监测、环境保护工程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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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EPC)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联合体要求。 2、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具有承担本标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8日至2025年03月14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ov.cn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中心网(http://****.gov.cn);***网(http://****.gov.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 4、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5、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6、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伊宁市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路****号 | 地 址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路****号****公寓商铺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张李伟 | 联 系 人: | 穆志豪 |
| 电 话: | 139****0739 | 电 话: | 180****5125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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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723/SWo7cZUBwwjLkgNHsK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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