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江流域(罗江区段)7 ***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公告中“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说法不一致。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8其他要求的描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联合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执行:“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其余内容不变。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732/fJMme6ABMqitpwL57QOi.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