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设计资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描述以本次答疑修改的为准。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中“要求”与“备注”中的内容不一致以备注中的为准。
3、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现修改为0717-***3595。
4、投标文件格式以本次答疑修改的为准。
5、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生成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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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762/YZzsvKABMqitpwL5Xgc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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