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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剩余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招标

2026-09-30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云南 - 保山市 - 施甸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剩余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
省份/直辖市 云南 所属地区 保山市 - 施甸县
采购单位 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邱工 183****6514
更多联系方式 邱挎琼 130****1023
代理机构 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159****8400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剩余工程建筑工程

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7〕1690号)批复,初步设计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施甸至勐简高速施甸至链子桥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审批〔2018〕11号)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PPP模式)。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人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相关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剩余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二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1 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龙陵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路线起点位于施甸县甸阳镇莽中寨附近,起点桩号K0+000,接保山至施甸高速公路止点,****城乡链子桥(保山市与临沧市交界处),接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链子桥至勐简项目起点。****城乡李来村,设枢纽互通与主线相接,路线向西经李子村、马学后设隧道穿越石碑山,路线继续向西设连续刚构桥跨怒江,后路线沿怒江西岸布线,设隧道穿越白沙水山梁后达勐糯镇附近,设T型枢纽互通与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K155+745)相接。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2.75米,大寨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共设置5处互通立交,其中:主线设置4处互通式立交,支线设置1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1个,停车区1个,****中心个,养护工区1个,隧道管理所2个。

桥梁65 座,其中:特大桥1座(怒江特大桥连续刚构桥主跨100+180*2+100),其余均为大中桥;隧道27座,其中:****道****座,长17910米;****道****座,长48604.2米;****道****座,长11896米;****道****座,长2459米。

本项目目前路基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桥梁桩基及下部结构基本结束,隧道工程完成比例75%,项目批复建安工程费为1168079.0812万元,剩余工程建安费约345324.1574万元。

本次招标为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剩余工程建设项目主线桩号K18+840~K65+665.92范围、支线桩号K0+20~K14+842.012范围内(以下简称“全线范围”)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 招标范围及保险金额

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剩余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剩余工程建设的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互通式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连接线及支线工程、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工程;包含在施工图纸(含变更),工程量清单中的一切在建及已建成的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和辅助工程,以及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一切运输途中,以及本项目国内物资设备供应地到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内陆运输途中等均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范围。

附加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在剩余工程工程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由于上述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用和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相关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3.2保险金额

3.2.1物质损失部分:

物质损失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453241574.00元;

3.2.2第三者责任部分:

(1)项目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00.00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

(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死亡/残疾/医疗人民币1,200,000.00元。

3.3 保险期限

(1)建设期:计划工期40个月(以本项目颁发交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之日或实际投入使用之日,先发生者为准)。

(2)保证期:自建设期保险期限到期后起算20个月。

(3)保险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次日00时00分起,至项目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24时00分止(计划工期暂定40个月,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如工程延误(无论何种原因),到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尚未全部交工验收,本保险期间将自动顺延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若建设期保险期限自动顺延180天后工程仍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建设期保险期限可占用保证期再次进行免费延长,保证期相应缩短,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用。

(4)本项目建设期保险期限、保证期、延期总计不超过60个月。

(5)如上述期限占用完毕后还需继续延期,由投保人补缴保费,保费另行协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为总公司直接参与投标或授权其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同一总公司及其授权省级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2偿付能力:投标人总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并提供2025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再保合约:投标人2026年针对工程保险单一风险单位独家承保及共同承保再保合约额度不低于10亿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再保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再保能力的文件)。

4.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独家承保或共同承保过1个,单个工程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业务。(上述业绩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并明确标注承保人信息,佐证资料必须为投标人独立服务项目或作为共同承保人服务的项目,不含司内共保项目,若为总公司投标的则应提供总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分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若为省级分公司投标的则应提供省级分公司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总公司或其他省级分公司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5信誉要求:具备良好信誉,2023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3年1月1日至今未曾在任何保险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独家承保或共保;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该时段内,***平台(云南省)/***网(网址:http://****.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保 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

6.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平台(云南省)/***网(网址:http://****.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完成注册通过后,网上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 0871-****5613)。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 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考察。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8时30分;

7.3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平台(云南省)/***网(网址: http://****.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7.4 其他(开标规定等)

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网址为:***平台(云南省)/***网(网址: http://****.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平台下载并熟悉《***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

网上解密:若选择智能开标(网上开标)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网上签到,未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视为未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网上解密。***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请各投标人****中心(保山市)服务系统“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于投标人/供应商)》,按照《***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于投标人/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

8.其补充事宜

8.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数额应为人民币14.50万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为人民币5.00万元(降幅为65.52%)。

8.2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页面直接获取信用报告,签名确认后即可完成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的提交工作。若无法获取信用报告,则需于投标截止前在缴纳保证金界面上传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云南省)/***网(网址:http://****.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平台、云上营家上发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1: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路****号

电话:0875-***5705

邮政编码:678000

监督部门2: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875-***1801

地 址:****路****号

邮政编码:6782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施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中心

邮 编:678208

联 系 人: 邱工

电 话: 183****651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博园世家41幢201室

邮 编:650224

联 系 人:谢俊刚、马岳涛、王玲玲、杨雪

电 话:0871-****9655、159****8400

2026年9月30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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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771/Shf38aABLRKCxEZf9T1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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