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医院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要求:完成南京市中医院大明路院区(****路****号)废水、废气、雨水、噪声四类环保自行监测服务。
本采购项目主要包含南京市中医院废水、废气、雨水、噪声四类环保自行监测服务。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等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及修改单等标准及国家、省、市关于采样检测分析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3、服务期:1年。
4、项目预算:9.8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的产品或项目所属行业国家有强制认证、经营许可、准入许可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附件.doc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10月14日17:00。
报名地点:****路****号南京市中医院(****楼)。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
六、比选文件接收信息:
1、比选文件接收地点:****路****号南京市中医院(****楼)。
2、请供应商报名后及时按比选文件要求提前做好比选文件,比选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如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如因电话或短信漏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比选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事项:
供应商如对比选事项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中心
联系人: 夏老师
联系地址:****路****号南京市中医院(****楼)
联系方式 :025-****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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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65/0BsiL6EBLRKCxEZfAzc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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