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价单号 | 2026090817164873 | 项目名称 | 福山资源金家庄煤矿煤矿生产区西侧248省道以西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服务询比采购 |
| 采购员 | 王亮亮 | 联系电话 |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9-08 17:16:48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6-09-15 17:16:52 |
| 发询备注 | 一、采购项目名称:煤矿生产区西侧248省道以西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二、采购人: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述 1. 项目背景:2024年汛期,金家庄镇人民政府开展辖区地质灾害专项排查,核查发现金家庄煤矿生产区西侧248省道以西毛咀梁存在不稳定斜坡隐患。经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查院专家现场踏勘核查,该坡体后缘发育多条贯通性裂缝,裂缝整体走向与坡体走向一致,单条裂缝长度约80-90米,坡体岩土体松散、稳定性极差,存在重大滑坡地质灾害隐患。 该不稳定斜坡直接威胁三大安全对象:一是坡脚8户共计21名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二是248省道过往车辆、行人通行安全;三是煤矿场内35kV兴金Ⅰ回线、10KV风井I、II回线电力线路设备安全,一旦发生滑坡灾害,将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中断、电力停运、企业停产等重大损失。2025年,金家庄镇人民政府正式发函(﹝2025﹞10号)致金家庄煤矿,要求企业牵头协助完成该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风险。 2. 项目位置: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二坑口生产区西侧248省道以西毛咀梁。 3.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采用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体化实施模式,遵循“安全优先、综合治理、生态适配、合规达标”原则,通过专项勘查、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彻底消除坡体滑坡隐患,保障周边居民、道路、电力设施长期安全稳定。同时严格契合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流程、成果资料完全符合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验收标准,顺利通过各级主管部门核查备案。 4. 投资及工期 (1)项目投资金额:550万元 (2)计划工期:4个月 四、采购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 1.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 监理服务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审查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2)施工阶段 对坡面治理工程(削坡、截排水)、监测管护工程、生态恢复工程等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过程控制;审查工程变更申请;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审查工程款支付申请;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3)竣工验收阶段 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竣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编制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对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监督施工单位修复质量并验收,期满后出具缺陷责任期监理评估报告。 3.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且全部监理工作办结之日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2. 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更换; (4)供应商须具有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 人员配置要求 不少于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1名,专业配置应涵盖地质、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提供拟派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 六、监理成果资料要求 监理单位须提交以下成果资料并整理归档,在竣工验收后移交采购人: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旁站监理记录、关键工序验收记录、工程变更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缺陷责任期监理评估报告,以及其他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必要资料。 七、付款方式 1. 进度款:当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的50%时,以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进度报表作为支付依据,甲方支付监理服务费总额的50%。 2. 尾款:尾款需待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全部验收通过后支付。 3. 发票要求: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八、其他说明 1. 本采购需求书中甲方为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乙方为监理服务成交供应商; 2. 本采购需求书是签订监理服务合同的法律依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 其它要求 | |
| 采购组织 | 山西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询价类型 | 邀请 |
| 状态 | 报价中 | 询价单业务类型 | 原料采购工程设备采购 |
| 税率 | 交货期要求 |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物料描述 | 型号规格 | 品牌 | 需求交货期 | 需求数量 | 单位 | 到货地点 | 到货地点代码 | 备注 |
| 013 | 煤矿煤矿生产区西侧248省道以西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书 | 监理 | / | 2026-12-30 | 1.0000 | 项 | 金家庄 |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32/dEBWgKABni4p5U9XvhX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