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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路建东营项目设备租赁询价通知

1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询价山东 - 滨州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东营G220项目
省份/直辖市 山东 所属地区 滨州市
采购单位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G220东深线东营南王村至滨州界段改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183****3138
更多联系方式 杨伟 173****1693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东营G220项目车辆租赁

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SCFA00000112901)

项目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东营G220项目

2026年9月

第一章 询价通知

1.询价条件

1.1 本询价内容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东营G220项目。

1.2 询价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东营G220项目

1.3 本项目所需车辆已具备询价条件,***网进行线上询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G220东深线东营南王村至滨州界段改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南王村东北 (K64+748),止于G220****城界 (K85+800) ,长21.052公里,其中黄河公铁大桥合建段长2231公里(K76+255.553-K78+486.135) 已由津潍高铁项目实施,扣除公铁合建段长18.821公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34m,分离式路基宽度16.5m,穿越东营区及利津县,****城市交通和过境东营市大型车辆的主要运输通道,也是G18****城区的重要出入口之一。全线设特大桥2515.5米/2座,中桥221米/4座,涵洞61道:平面交叉12处,通道4处。计划总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3月。

2.2 工程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G220项目(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部刘保宁联系,电话:183****3138

2.3 询价车辆简要描述:

(1)外观整洁、操作系统、刹车系统正常、仪表显示正常、发动机运转正常、轮胎运转正常、前后灯及转向灯运转正常,年检合格,有商业险(包含第三者不低于200万保额)、交强险且均在有效期内,尾气排放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各种手续齐全,出厂日期应满足含项目建设期5年以内。

(2)本次租车单价包含司机相关费用,项目承担费用:燃油费、过路、过桥、停车费,除以上项目明确承担的费用外,其余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单价内,由车辆出租公司(乙方)自行承担。

(3)交车时间:2026年10月5日前。

3.询价采购内容

3.1 本次询价车辆内容:乘用车,车辆明细详见《车辆需求一览表》

3.2 本次询价租赁的车辆,其性能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3.3 本次车辆租赁的供货期见《车辆需求一览表》

4.参与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3 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4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5.询价通知的发布

本次询价通知于2026年9月16日18时至2026年9月21日18时(北京时间)***网http://****.cnPMS/)发布,***网上响应参与此次询价。

6.询价文件的获取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21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网(网址:http://****.cn)下载询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18时,报价人***网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报价表扫描件。

8.发布询价通知的媒介

***网(网址:http://****.cn,下同)。

9.***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联系方式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东营G220项目

联系人:刘保宁 联系电话:183****3138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第二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车辆需求一览表

二、车辆租赁技术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外观整洁、操作系统、刹车系统正常、仪表显示正常、发动机运转正常、轮胎运转正常、前后灯及转向灯运转正常,年检合格,有商业险(包含第三者不低于200万保额)、交强险且均在有效期内,尾气排放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各种手续齐全,出厂日期应满足含项目建设期5年以内。

三、交车及付款条件

(一)交车时间

预计时间:2026年10月5日到2027年4月5日之间,甲方根据施工情况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 3天内入场。

(二)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通知的日期前1天将本合同项下的车辆运抵至工作地点,并负责相关手续齐全,保证甲方可以按时正常使用相关车辆。

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以保证车辆符合合同约定。检验合格后,甲方签收,视为交接完毕。

3、如经检验发现本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复、更换无法满足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三)付款方式

甲方以以下第 ① 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

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 如6个月银行承兑 ;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 X%电汇,X%银行承兑、供应链票据) 。

(四)发票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一票制。

四、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一)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二)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1)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3)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4)惩戒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5)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6)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报价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

(二)报价授权书;

(三)报价表;

(四)信用承诺书。

六、询价开标

询价人在询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网开标。

七、评审

评审由询价人依法组建,由询价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人员人数应为3人及以上单数。

八、合同授予

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附件1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报价人名称)

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询价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成交通知书

贵公司于 年 月 日所递交的 所需的 车辆租赁的报价文件(方案编号: )包件 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后30日内到 项目经理部与我方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询价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人名称) (询价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车辆租赁询价的报价文件,确定 (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

感谢你单位对询价项目的参与!

询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技术指标确定成交人。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报价人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

(分值100分)

1.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扣1分。

其他约定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包月)

甲方合同编号:

甲 方: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乙 方:

项目名称: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XX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签订时间: (以甲方签章时间为准)

签订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承租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062789XU

注册地址: 北****路****号216室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租赁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租赁机械设备

1.1项目名称: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G220东深线东营南王村至滨州界段改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G220SG-1标段项目经理部

1.2设备使用地点: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G220东深线东营南王村至滨州界段改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G220SG-1标段项目经理部

1.3机械设备情况及租赁价格

序号

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时间

租用数量(月)

不含税单价(元/月*台)

不含税总价

税率

税额

含税总价

备注

1

乘用车

哈弗牌

6

2

乘用车

哈弗牌

6

3

乘用车

哈弗牌

6

合计

暂估合同含税总价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税金为 元。

设备的特殊要求:年限为五年内

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原则,租金由不含税租赁单价和税金组成。除双方另行达成书面调价的情形外,不含税租赁单价为固定单价,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原因予以调整。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以开票时间为准。

1.4租赁单价的构成

1.4.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含税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调遣费(含进出场、安拆调试等)、燃油费、财产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

1.4.2乙方应为上述设备配置有驾驶证的合格驾驶员 1 名,该驾驶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人身保险(不限于雇主责任险等)均已包含在单价内。

1.4.3前述单价已包含乙方设备出租期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风险费用。

1.4.4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在不含税单价中。

1.4.5若本合同租赁物是经过招投标的,则在招投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乙方的承诺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前述文件或其中的某一部分之间出现冲突、矛盾或不一致时,以提出较高要求的内容为准。相应地,即使在本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但在前述文件中已经提出的要求,均构成乙方的义务或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一部分,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了乙方全面履行该等义务及达到该等要求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乙方保证

2.1乙方应保证上述机械设备性能良好,无任何故障或安全隐患,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尾气排放、油污、噪音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如项目所在地有其他环保要求,应以地方所在地要求为准。

2.2乙方保证,乙方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机械设备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并有权就该机械设备进行对外租赁和进行以机械设备对外租赁的经营活动。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对该机械设备的权利或者司法机关、政府机构就乙方违法进行对外租赁业务予以处罚,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及时更换问题机械设备,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100 %承担违约责任;或选择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偿还甲方已支付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 100 %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前述原因向第三方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等任何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设备租赁期限计划自2026年 10月 5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5 日止,共计 6 个月。实际租赁期限从双方完成机械设备交接之日起算,按甲方通知的退场时间止算。冬休、项目停工机械设备未使用期间不予计算租赁期限,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3.2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可提前退租,但应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提前退租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3若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本合同届满前 7 日内,与乙方协商,延长租赁期限或达成续租协议。

第四条 调遣费、租金、燃油费用支付方式

4.1调遣费(含增值税)

R乙方应负责本合同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运输、装卸车、安装、调试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进场费、退场费或其他费用。

4.2租金

租金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足一月则按日计价,日租金按【租赁天数×月租金÷30】结算租赁费。

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提供的机械设备数量、实际的使用时间支付租金,上述租金、调遣费已包含甲方因承租本合同项下机械设备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4.3燃油按照下列第 (2) 项约定履行

(1)燃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已含在单价中)。

(2)燃油由甲方负责限额提供并承担对应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按租赁设备的实际用油量且不高于下列标准向乙方提供燃油(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工况现场测定)。若租赁设备实际用油量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燃油,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提供 升/台班

提供 升/台班

(3)对于按照上述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燃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扣减该笔费用。

4.4关于本合同乙方授权、结算、支付的特别约定:

4.4.1合同期间乙方授权同附件3授权代理人为本合同的签约、履约及结算的全权代表,代理与甲方的通知、联络、签认、验收、结算、票据签收等事宜,代表乙方执行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其行为后果。乙方附件3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甲方之间的通知联络,不影响本合同“通知和联络”中【履约通知】条款的效力,两者均为有效的【履约通知】方式。

4.4.2双方月度结算和最终结算均需经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本合同指定的结算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有效印章后生效。

除因保密、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无法采用电子结算外,双方均同意优先通过“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办理结算,即结算单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本合同指定结算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双方电子印章后生效。电子结算单与纸质签章结算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无论采用纸质结算还是电子结算,甲乙双方均指定以下人员为结算签署人:

(1)甲方指定结算签署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

(2)乙方指定结算签署人:同附件3授权代理人。

甲方在结算单上加盖的实体或电子印章名称均为“ ”。乙方在结算单上加盖的实体或电子印章名称均为: 。

4.4.3本合同采用按月结算,甲乙双方以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 30 日内办理月结算。乙方租赁服务结束且办毕退场手续后R30日内办理最终结算,签署最终结算协议。如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4.4 双方办理完毕当期结算手续后,且在甲方收到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 R30日内甲方支付该笔结算款 100 %。

4.4.5甲方以以下第 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

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 如6个月银行承兑 ;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 如20%电汇,80%银行承兑(6个月)。

甲方支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接受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变更了支付形式,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偿贴息等费用。

若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的,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 甲 方承担。

乙方指定 同附件3授权代理人 ,作为甲方付款票据签收人。

4.4.6乙方提供如下账户接收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变更文件或通知书,否则原信息仍应视为有效,甲方不就付款错误或其他错误承担任何责任。

4.4.7关于乙方开具发票的约定

乙方纳税人性质为: ;乙方需开具的发票类型为: 。

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收政策和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是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每笔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乙方未先提供对应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甲方无付款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款项。

乙方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方必须与合同签订方一致,结算付款汇入以乙方名称开立的指定账户。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格或者乙方擅自作废、冲红发票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税前扣除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甲方受到的税务罚款、甲方补缴税款、滞纳金或迟纳金、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

乙方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若因乙方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范围同前款规定),由乙方全部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任何因洽商、索赔、变更、和解、调解、裁决等情形,导致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付款利息、商票或融信贴现补偿、应收账款保理费用补偿、违约金、奖励款、索赔款等,均构成乙方发生应税行为收取的价外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如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

9111000059062789XU

税务登记地址

****城镇武兴路 7 号 216 室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010-****1166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110060224018010055393

专票联系人及电话

丁艳敏:156****6059

第五条 机械设备调遣、交接和检验

5.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前 3 天或甲方另行通知的日期将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运抵至工作地点,并负责装卸、安装和调试,保证甲方可以按时正常使用相关机械设备。

5.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前 3 天或甲方另行通知的日期到达工作地点;由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以保证机械设备符合合同约定。检验合格后,甲方签收,视为交接完毕。

安装、调试、检验的时间不计入租赁期限,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5.3如经检验发现本合同机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复、更换无法满足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

6.2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坏责任。

6.3严禁违章指挥,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6.4应在约定的交接地点检查验收机械设备,及时交付有关验收单证。

6.5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调遣费等,及时进行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表等签证表格的签认。

6.6为树立企业形象,保证文明施工,在甲方施工中所用的机械设备均应按甲方的要求统一标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并配备符合操作规范所要求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种有效证照,人证相符;机械设备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操作人员不得私自退场,不得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用于其他工程。

7.2乙方承诺配备适任操作人员 1 名,并保证具备 10 小时的连续施工条件。乙方司操人员应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并具有熟练的操作技术,应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若由乙方或其人员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3乙方操作人员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齐灯光、信号、救生、消防设备及通讯设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乙方操作人员不得拒绝甲方的合理施工要求以及连续施工要求。

7.4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填写租赁机械设备施工表等签证表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的时间递交给甲方进行审核、签字、盖章,以此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之一。

7.5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故障处理,确保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设备状态良好,保养时回收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废弃物并妥善处理,机械作业时不得损害周边环境,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作业范围,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附件、材料、机械设备摆放整齐。

7.6乙方应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适配的司操人员足额投保财产险和人身险(不限于雇主责任险等),自行承担费用。

7.7乙方应保证与其委派的本合同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人事关系,承担并按时足额支付操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和社会保险等各种人工费用及食宿费用。

7.8乙方应对司操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依法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避免发生安全及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做好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处理。

7.9乙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各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各类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都应按照合同严格履行,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设备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若有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以下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设备名称

设备或操作人员未及时进场的

违约金 1000.00 元/天

设备或操作人员私自退场的

违约金 1000.00 元/天

乙方的机械设备或操作人员延期 1 日入场的或者乙方的机械设备或操作人员私自退场超过 1 日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除上述表格中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租期内的租金总额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工期延误的损失、额外支付的费用、第三方损失等)。

8.3乙方每台机械设备的修理、保养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若超过2天,则超过天数的租金不予结算,若设备连续5天仍无法修理好,乙方应重新提供相应规格型号及生产能力的设备替换故障设备,替换设备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场,替换设备进出场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若仍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时应按照本合同租期内的租金总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月气候影响停工累计超过5天时,则超过天数按天扣除租金(超过天数×月租金÷30)。

8.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乙方应相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另行租赁或寻求替代品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因影响工程进度而向业主承担的违约金及赶工费用等)。

8.5因乙方其他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8.6乙方为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经乙方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文件。乙方按期提供前述合格认定文件的,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逾期付款部分按照【合同订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息金总额以结算总额的0.1%为限。若乙方未如期提供合格认定文件或乙方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逾期付款部分按照【合同订立时的中国工商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36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总额以结算总额的0.1%为限。

第九条 机械设备的购置(特殊条款)

R本条不适用。

£本条适用,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乙方所出租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应满足以下质量标准: /

(2)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价值 / 元。

(3)甲方支付乙方租金总额达到设备价值的80%后,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以本条第(2)款确认的设备价值金额,向乙方购置该设备,乙方同意并应无条件配合进行产权转让。

(4)自租赁合同开始,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备租赁费用冲抵设备购置款,甲方仅需补齐差额,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5)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向第三方出售本合同项下租赁设备,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条 通知

10.1【履约通知】各方有关本合同签署、履行中的通知和联系的方式如下:

甲方函联地址:山东省 东营市龙居镇东营G220项目部,联系人:刘保宁 ,电话:183****3138

甲方电子邮箱: 26****@****.com

乙方函联地址:(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

乙方电子邮箱: 。

10.2【诉讼通知】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的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任何一方基于本合同或提出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或仲裁,除受案后各方另行向法院(仲裁委)提交新的送达地址外,各方同意人民法院(仲裁委)按照其提交的以下地址作为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即使拒绝签收,亦视为已送达:

甲方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101117)****城镇武兴路 7 号 216室,法律风控部(收),电话:(010)****1166

乙方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

10.3履约通知方式和诉讼通知方式互不通用,错用不发生通知或送达的效果。各方应保证以上联系方式正确且可送达。变更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地址(联系方式),应当分别按照第1款和第2款对应的联系地址以纸质函件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当是将联系地址变更作为唯一事项的一个单独的通知,否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任何一方按上述联系方式送达通知或文件的,因联系方式错误或对方拒收的,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1.1各方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 (1) 种机构解决:

(1)北京仲裁委员会;

(2)甲方住所地(即北京市通州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租赁物使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11.2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协议签署方应与本合同签署方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11.3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以及债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即使形成时间在后,也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有关本合同份数及签字盖章生效的约定,各方均同意并接受按如下第 二 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双方实体印章场景适用):

本合同一式 / 份,甲方执 / 份,乙方执 / 份,本合同自各方均加盖实体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成立即生效。

本合同的签约顺序约定如下:

各方就合同文本条款及内容协商一致后,打印四份,甲方、乙方分别指定/ 、/由乙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盖章后交由甲方;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签约代理人 / 签字后加盖甲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第二种(对方实体印章,我方电子章场景适用):

(1)本合同由乙方加盖实体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与手写签名或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签约顺序约定如下:

①各方就合同文本条款及内容协商一致后,打印两份,甲方、乙方分别指定 、 每页角签,签字式样分别为 、 ,角签后的文本一份由乙方留存,另一份由乙方分别加盖实体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本合同中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签字后将原件交由甲方;

②甲方将乙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

(3)本合同自各方均盖章之日起成立,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时间(以时间戳为准)为本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4)经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后的电子合同,由甲方以本合同“通知”条款中明确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本合同“通知”条款中乙方指定的电子邮箱,以备乙方查阅。甲方的邮件进入乙方指定邮箱收件系统或乙方电邮错误被退回或乙方拒收的,均视为电子合同发送成功并已被接收。

(5)各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各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有关本合同签署方式及签约顺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均不会因甲方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乙方使用实体印章而否认合同成立以及合同的效力。

第三种(各方均使用电子印章场景适用):

(1)本合同各签约方均通过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完成电子签署,电子签署与手写签名或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电子签署联系人/用印员: / ,手机号码 / 。乙方电子签署联系人/用印员: / ,手机号码 / 。

除各方加盖电子印章外,若需要指定电子合同签字人的,则甲方电子合同签字人: / ,手机号码 / ;乙方电子合同签字人: / ,手机号码 / ;

(3)本合同在各方均加盖电子印章时成立,最后一方完成电子签署时间(以印章时间戳为准)为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4)各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各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关于本合同签署方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各方均不会因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而否认合同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乙方设备人员进场前,应向甲方项目部提供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书、作业人员身份证和操作证书复印件、授权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设备证件应加盖乙方单位公章,人员证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必要时双方应签署《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13.2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租赁设备退场时,甲乙双方需签订《设备租赁退场协议书》。

13.3本合同及其附件、附表均为打印文本,除本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合同经办人、指定角签人员)签名和合同签署日期的填写外,其他任何手写内容均不能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对各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13.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

13.5鉴于甲方已经取得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乙方在货物生产、运输、卸车等环节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之要求。避免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噪声污染的产生,对供应的货物所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包装物,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回收,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此方面的工作。

13.6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有违诚信及商业道德行为的,甲方有权将其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录,取消其在甲方及甲方下属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向有关单位或机构通报。

13.7各方均明确:以任何形式变更本合同实质性条款,均须订立单独的书面补充协议,且协议签署方应与本合同签署方完全一致,方为有效。一方或双方任何人员在结算单、对账单等任何单据上备注或填写变更本合同实质条款内容的(如合同单价、质量标准、支付、违约责任、争议管辖等),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2.租赁设备退场协议书

3.乙方授权委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 方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

****城镇武兴路 7 号 216 室

邮 编

100027

电 话

010-****1166

合同经办人

刘保宁

经办人电话

183****3138

乙 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 话

合同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附件1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6923

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cn

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

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cn

附件2

租赁设备退场协议书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 》(编号: )及 年 月 日签订的《 补充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已满,乙方组织退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全部设备累计结算金额合计: 元(大写: );累计扣款 元(大写: );累计应支付金额合计: 元(大写: );累计已支付金额合计: 元(大写: )。具体详见附表:租赁合同完工对账单。

二、自本协议书签署日起,甲乙双方已按签订的合同(含补充协议)完成全部设备租赁费用的结算,乙方再无任何索偿,双方无其他异议。

三、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工具等应于 年 月 日前全部退场,若不清退,则出现的损毁、遗失、安全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承诺:

1.本合同内全部费用已结算完成,乙方就本合同再无任何索赔要求。

2.乙方已结清并支付完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工资。

3.乙方在本项目上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往来和债务已全部清理完毕。

4.本退场协议签订后,乙方的人员、设备、工具无论是在甲方工地范围内或是退场途中或是其他新工地因任何原因遭受的任何意外、损失、灭失等风险均与甲方无关。

5.乙方与设备操作人员及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或各类合同协议等引起的各种责任或法律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均不承担任何按份、补充及连带责任,若出现设备操作人员或第三方对甲方提起的责任或法律纠纷,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若乙方不予配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将对乙方追偿。

6.乙方自愿放弃主张所有逾期付款利息和经济损失赔偿及任何形式的违约金之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及其附件均为打印文本,除签字外无手写内容,其他任何手写内容均不能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对各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附件:租赁合同完工对账单。

甲方(项目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完工对账单

编号: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乙方名称

租赁合同名称及编号

租赁合同金额

结算期号

结算金额

其他扣款

应付设备租赁款

备注

1

2

3

4

合计

应付设备租赁款(大写):

已付设备租赁款(大写):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财务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总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财务部: 项目工程部:

项目合约部: 项目物设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物资设备类授权范本)

致: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本人 *** 系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为贵司x项目x采购/租赁/安拆/运输事项的我司全权代理人,前述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参加招采及合同、补充协议签署;签署项目技术交底文件、图纸确认单等技术类文件(如有);签署或签认数量确认单、验收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与数量、质量相关的书面文件;办理对账、结算等相关文件;办理我司款项申请及支付相关手续(含签收合同约定的承兑汇票等非现金票据,但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个人账户收款)等;负责日常联络并接收与合同相关的通知、函件、单据等文件;负责我司派驻现场人员管理、物资(机械)调度、现场协调及安全管理等现场管理事项;其他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事宜。

代理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实施的所有行为,委托人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全面履行完毕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的签字样式:

(以下无授权)

附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公司/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出具日期:年 月 日

第五章 报价文件

中交路建XXXX年XX月

XX项目

车辆租赁询价

报价文件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一、报 价 函

致: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在研究了贵单位 询价函和了解了相关资料图纸和供货要求等情况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的报价,承担本合同车辆的租赁工作。

1、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报价,我们将保证按你单位的要求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车辆交付,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2、我们同意在递交本报价函规定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并严格遵守本报价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报价函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同意以此报价签订合同。

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我们理解,你单位可接受最低报价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报价。

报价人地址: 报价人:(全称)(盖章)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电话: (姓名、职务)

传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车辆租赁询价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三、报价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东营G220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出厂时间

租用数量(月)

含税单价

(元/月*台)

税率

含税总价

备注

1

乘用车

哈弗牌

1

租车单价包含司机相关费用,项目承担费用:燃油费、过路、过桥、停车费,除以上项目明确承担的费用外,其余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单价内,由车辆出租公司(乙方)自行承担。

2

乘用车

哈弗牌

1

3

乘用车

哈弗牌

1

总计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36/HJmpqaABMqitpwL5EG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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