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文件
第一条 询价单位: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服务采购项目: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申报咨询服务
第三条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直至询价人成功完成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第四条 询价人委托报价人进行咨询项目内容及咨询方式如下:
1. 咨询项目内容包括:
2.咨询方式:提供策划与指导,协助申报
第五条 报价人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咨询项目工作:
1. 项目诊断:根据询价人就委托事项针对申报指南要求做出指标诊断,规避申报风险并给予指导;
2. 申报策划:协助询价人策划申报材料的要点和技巧;
3. 材料编制:询价人按报价人材料清单要求提供基本素材,报价人按照申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进行评审给出修改意见;
4. 难题攻关:协调申报中各环节问题,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见询价文件
第七条 咨询项目付款方式及结算
见询价文件
第八条 项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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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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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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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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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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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新****大道****号
邮 编:529145
联系人:简榕 电话: 185****1418 电邮: 3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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