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碳排放监测设备改进研究及应用询比采购公告
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碳排放监测设备改进研究及应用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碳排放监测设备改进研究及应用 。
1.2 采购方案编号: SCFA00000115369 。
1.3采购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采购一套工程船舶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安装于半潜驳主机烟道,对柴油发动机作业工况下的尾气排放进行连续在线监测,测量CO₂、O₂、温度、压力、流速、湿度等参数,实现碳排放数据的采集、存储、***平台,为油耗与直接监测比对研究提供稳定数据支撑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船舶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1套的供货、现场指导安装与调试、数据采集传输设备部署、数据上传对接、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及专利成果提供。具体包括采样探头定制开发(含温压流测量装置)、采样管线、预处理系统、一体化气体测量单元、标准气体、UPS不间断电源、备品备件、数据采集处理传输系统(含DTU及网卡)等设备及配套软件 。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周内完成设备供货;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指导安装与调试;质保期为自交货之日起14个月或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 。
2.3 交货地点: 北京/上海 。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测量组分:CO2(0~25%)、O2(0~25%),烟温:(0-600)℃,示值误差不超过标准气体标称值的 ±5%,24 h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不超过满量程±5%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2023年-2025年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成立不满三年,则提交成立后的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3)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以来拥有一项及以上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跟踪体系,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与中交集团及公司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无有质量、安全及环境方面的重大不良记录。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或信用中国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至少提供一项提供查询截图) 。
(5)其他要求: 配备不少于3名相关专业仪表、机电、计算机或环境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的CEMS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和项目统筹业绩,人员均需提供最少近三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支付20%款项,发货前支付50%款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支付20%款项,专利获得授权支付10%款项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 ***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水规院纪监部
举报电话:010-****6899
举报邮箱:pd****@****.****.cn
12. 其他
无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城区国子监街 28 号 地 址: /
邮政编码: 100007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杨家一 联 系 人: /
电 话: 010-****4012 电 话: /
电子邮件: ya****@****.****.cn 电子邮件: /
2026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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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36/NaNU8aABMqitpwL5zlH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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