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11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11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11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FWFA00000109870 。
1.3 采购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11号集装箱泊位工程,系宁波舟山港集团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该工程对进一步提升宁波舟山港集装箱运输服务能级,巩固并提升双超千万箱级单体集装箱码头品牌优势,具有重要战略意义。11号泊位工程拟建设1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泊位总长45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80万标准箱,并兼顾邮轮靠泊功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3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26.8亿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完成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11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在设计等相关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完成全部送审稿编制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2.3 服务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及周边海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成果编制须严格遵循《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效规范、标准,满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海审批要求,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及行政审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成立时间不短于一年,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资质海洋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3年-2025年)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和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2023年-2025年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3)业绩要求: 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止,应有1个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业绩。
(4)信誉要求: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跟踪体系,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与中交集团及公司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无有质量、安全及环境方面的重大不良记录,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或信用中国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至少提供一项提供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环保、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级别职称 。
(6)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 年 8 月 20 日 14 时 00分至 2026 年8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网”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 30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15 %,计¥______。
(2)项目取得海域使用权相关批复且甲方收到业主对应款项后3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合同尾款。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 。
10.***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网”(网址:https://****.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
举报电话: 010-****6899
举报邮箱: pd****@****.****.cn
12.其他
(1)本项目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2)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的贯标体系要求。
(3)保密要求:供方需服从我方管理,按照我院保密管理条例执行,做好项目保密工作。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街****号
邮政编码: 100007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9****0095
电子邮件: li****@****.****.cn
2026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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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36/T_zBHaABLRKCxEZfrqu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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