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碧水源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乙酸钠药剂公开询比公告
汕尾市碧水源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运营生产需要,拟对采购乙酸钠药剂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汕尾市碧水源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乙酸钠药剂
2. 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3. 服务期限: 2026年9月15日至2027年9月15日
4. 预算总金额: 173600元(大写: 壹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采购内容:
三、采购需求
1、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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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名称 |
不含税单价 (吨/元) |
含税单价 (吨/元) |
预估采购量 (吨) |
不含税暂估总价 (元) |
含税暂估总价 (元) |
单次起送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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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钠固体 |
70 |
10 |
2、乙酸钠固体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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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指标 |
检测参照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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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钠含量(%) |
≥58 |
T/CASMES 20—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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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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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值(50g/l,25℃) |
7.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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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mg/kg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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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
≤0.05 |
三、报价要求
1. 报价须为含税报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报价包含:药剂单价包含药剂生产成本、税金(13%)、包装费、运费、保险、装卸费、损耗等,以及乙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产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3. 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限标价,限标价2480元/吨。
4. 购量仅为暂估量,不作为甲方的最低采购承诺或义务。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调整采购数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实际下达订单并验收合格的送货量为准,乙方不得因实际采购量与暂估量存在差异而要求调整单价或索赔。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除报价单,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1. 报价单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服务方案。
5. 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六、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合同关键条款告知
以下为合同核心条款,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
药剂单价包含药剂生产成本、税金(13%)、包装费、运费、保险、装卸费、损耗等,以及乙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产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一、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可以合同有效期内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1) 税率调整: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采购需求含税单价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为: 不含税单价不变,不含税单价=原含税单价/( 1+原增值税率),调整后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 1+新增值税率)。
(2)供货价格调整:合同期内不做调整。如乙方单方调整价格、或以价格调整为由不向甲方供货的,乙方还应承担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含甲方应急采购时的价差);
二、药剂质量标准及责任
(一)、质量标准:
1、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第一条“检验标准及方法”内要求,标准如有冲突,以标准高的为准。
2、乙方所供药剂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药剂质保期:自药剂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全部损失。
(二)、乙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
1、《送货清单》及每批次药剂的《化验报告》。
2、药剂使用操作手册及相关的检验方法说明。
(三)、质量责任
1、化学药剂均有危险性,因乙方所供药剂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相关标准要求,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损失,乙方还应及时补货、换货。
2、乙方提供的每批次药剂的《化验报告》中的技术指标,不满足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批药剂。
3、卖方货到现场,因药剂颜色外观不满足技术文件约定,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卖方重新提供合格药剂;因颜色外观不合格而造成的买方药剂不能满足生产用量需求所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4、每车次到货后取双样,甲方项目公司及乙方双方共同对当车次药剂现场取样后各自封存,样品至少留存两个月。若甲方项目公司对供货批次内产品质量存在疑义,则由甲方项目公司和乙方共同决定委托双方认可的具备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样品由甲方项目公司提供封存的样品,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取样费、运输费等)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得知因药剂质量造成甲方生产事故后2小时内做出反映,向甲方提出补救方案,协助甲方将损失降到最低。
6、由于乙方所供药剂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影响生产,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及名誉受损等相关后果的,甲方保留追责乙方的权利。
因乙方药剂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生产设备损坏、出水指标超标被行政处罚或被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且赔偿金额不受合同总额限制。
7、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未做安全防护措施,人为操作失误等与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若因乙方指导或培训不到位导致甲方使用不当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包装、运输、交货及验收
(一)、包装
1、该药剂(药剂)在运送时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有足够的包装和保护措施,交货时药剂外包装完整且无破损,药剂(药剂)无变质,满足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如药剂交货时不符合上述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药剂。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在包装箱及每一包装物上注明药剂名称、型号、件数、生产日期和正常使用期限等内容。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定量包装,具体要求为:固体药剂为25kg袋装,液体药剂采用罐车或吨桶。若采用罐车运输,乙方需配备符合接口标准的卸料泵及连接管,并对卸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及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直至药剂完全进入甲方储罐。
(二)、药剂运输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药剂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
乙方应保证药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运输。
(三)、交货
甲方分批次采购乙方药剂,每次采购前,甲方将所需药剂品名、数量、交货时间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书面确认或电子邮件回传后执行。
八、公告期限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6时00分。
采购人: 汕尾市碧水源水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河东镇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旁河东污水处理厂
联系电话: 137****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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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36/dgVva6ABLRKCxEZfXE1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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