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2#堆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2#堆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为满足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新建2X66OMW超超临界高效燃煤机组对煤炭供应的需求,拟于3#堆场北侧新建煤炭码头二期2#堆场工程,2#堆场现状陆域总占地约10.68万m,设计年煤炭运量280万吨,电厂运营时不足部分由已建1#堆场及在建3#堆场进行补充。2#堆场内沿东西向布置1条斗轮机基础,配置2台共轨布置的斗轮堆取料机,形成2个堆场流程和2条煤场。项目同时配套建设转运站、栈桥、变电所、条形煤棚、污水调节池、***网等生产及辅助建筑,建筑总面积为53600.43㎡,其中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建筑面积为936.50㎡,生产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为52663.93㎡(其中廊道、栈桥、***网均不计算建筑面积),栈桥和廊道总长度为354.894m。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详见工程项目报价书。
2.2.2开工时间:2026年10月15日前
2.2.3工作地点: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2#堆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指定位置。
2.2.4履约保证金:10%
2.2.5支付条件:结算后凭投标单位开具的符合招标单位要求且合法正规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期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支付比例80.00%,待工程完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招标单位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款项,扣除投标单位违约、罚款等应付款项后无息支付投标单位其他款项。
2.2.6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招标单位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务公司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7最高限价:/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1至2026年内至少有1个试验检测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3.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4 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 年09 月16 日17 时至2026年09 月21日17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3.1 ***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7:00:00,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9月27日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其他
6.1. ***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6.2. 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将纳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集团“黑名单”。
6.3. 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5)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6.4 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网”(网址:https://****.cn)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5)***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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