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2款规定,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现对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出澄清与修改,本补遗文件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修改内容
1.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第2.2款“服务期限”
原内容: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24个月。
修改为: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24个月。本****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限为准;上述委托运营合同终止的,****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部分相应终止或相应扣减服务内容,合同总价按约定单价及实际服务量据实调整,本项目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2.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1.4款“服务期限”
原内容:1.4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24个月。
修改为:1.4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24个月。本项****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以下合称“委托运营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限执行。委托运营合同终止的,****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部分相应终止或相应扣减服务内容,合同总价按约定单价及实际服务量据实调整,本项目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十条“其他”
增加第8项,内容为:8、本合****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限执行。上述委托运营合同终止的,****城第一污水处理厂、****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部分相应终止或相应扣减服务内容,合同总价按约定单价及实际服务量据实调整,本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二、其他说明
1、本补遗文件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原采购文件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2、本次补遗不涉及资格条件及报价要求的调整,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周期,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3日11时00分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
3、***网查看并下载本补遗文件,按调整后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津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得龙
电 话:181****1521
天津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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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36/qlGgHqEBni4p5U9Xbn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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