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琉璃文创园8号厂房破碎车间、电窑加装烟囱及净化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9-15 16:40:37
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15000350-JC-2026-0034
采购单位: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17 15: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21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9-17 15: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9-21 15:00:00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特殊资格证明(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提供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的《无欠税证明》或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3 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包括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4 提供近三年内环保工程项目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需上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清晰完整扫描件。(类似业绩指烟囱制作安装、管道类改造、环保安装工程类); 5 ***平台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5000350-JC-2026-0034)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5000350-JC-2026-0034)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8号厂房破碎车间、电窑加装烟囱及净化设施项目 | 专业施工 | 1.000 | 项 | 对公转账 | 明珠琉璃 |
收货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门头沟区龙泉(地区)****街****号
┃详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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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琉璃文创园8号厂房破碎车间、电窑加装烟囱及净化设施项目 1.1.2 项目编号:15000350-JC-2026-14 1.1.3 合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1.1.4 服务周期: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与调试。 1.1.5 预算控制价:197000元(含税)。 1.1.6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1.1.7 项目履约地点:****大街****号。 1.2 采购内容及要求 1.2.1 采购内容 1.2.1.1 拆除及检修工程: 检修原有引风机:解体检查,叶轮做动平衡校正,检修叶轮表面及风机内部,清理杂物,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功能; 1.2.1.2 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1)新增Φ720×18m钢制烟囱1座(Q235钢板,壁厚≥5mm,理论净重≥2t,环氧树脂防腐),含离心引风机与烟囱连接方管道(6mm钢板、L63×63×6角钢、横梁支撑及天圆地方构件)、烟囱监测孔开设及法兰短管制作安装(304不锈钢,Φ77mm×400mm); (2)新增37kW离心引风机1台(风量15000Nm³/h、全压3500Pa、耐温200℃、叶轮304不锈钢,参考南方风机或山东章丘鼓风机同等能效配置,电机河北猛牛等品质产品),配套控制柜(含变频器、PLC控制)的供货、安装与调试; (3)电窑烟管改造(304不锈钢,Φ133mm、壁厚2mm、总长约60m,含支架15个)、雷蒙磨除尘管改造(Φ273mm碳钢管约35m、Φ529mm碳钢管约15m,壁厚3mm,含支架5个)及进出口烟囱管路改造(304不锈钢,DN125,约50m); 1.2.1.3 配套改造及土建工程: (1)新引风机前后管路制作安装(DN500碳钢管总长约15m,后端与钢烟囱连接、前端与除尘器连接)、新引风机及控制柜安装(含风机基础制作加固、前后管路连接、电气接线、地面修复); (2)检测小屋恢复改造及防水:因烟囱安装需局部破除现有检测小屋,安装完成后进行恢复性改造,***平台改造构件理论重量约1t、夹芯彩钢板约4㎡,改造后与新烟囱适配、***平台采样功能,屋面做防水处理; (3)原有耐火砖烟囱处理:沟槽挖通后找到原有耐火砖烟囱,拆除5m后进行截断,拆除的旧砖清理后二次利用,并以旧砖对原有烟囱进行砖砌封堵; (4)土建工程:沟槽及基坑土方开挖(沟深1.2m、宽1.0m、长约16m;基坑2个,单个深1.2m、长1.6m、宽1.6m)、沥青路面破除及恢复(厚200mm)、渣土外运消纳(运距20km)、DN529碳钢管埋管(外径529mm、壁厚6mm)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措施等附属工程。 1.2.2 采购要求 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工艺、设备及材料选用,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效法规及行业最新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钢烟囱采用Q235钢板制作,规格Φ720mm×18m,壁厚不小于5mm,内外壁做环氧树脂防腐处理;引风机按风量15000Nm³/h、全压3500Pa、耐温200℃配置,电机功率37kW,叶轮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配套变频调速控制柜,确保监测断面烟气流速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验收要求;电窑烟管采用304不锈钢(Φ133mm、壁厚2mm),除尘管路及埋地管道采用碳钢管并满足相应壁厚要求;设备供货及安装应满足工程明细表及图纸(详见附件)要求;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及沟槽开挖等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施工期间临时停产按要求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报备手续;烟囱监测孔开设位置及法兰短管设置须满足在线监测仪器安装及采样断面有关技术要求。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1.3.2 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1.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一年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一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1.3.4 能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或依法免税证明。 1.3.5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拟参与该项目人员参保清单等);依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险或暂无参保人员的,应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免参保登记证明、零参保证明或法定豁免文件。 1.3.6 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或产品质量投诉记录;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状态。 1.3.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 其他要求 1.4.1 在项目实施期间不随意更换项目对接人。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 1.5 磋商文件的报名 1.5.1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平台(www.****.com)发布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1.5.2 报名方式:***平台***网审核,再进行线上报名,提交入围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 1.5.3 入围审核要求 供应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平台完整提交入围审核资料。供应商未按期提交、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未完成入围资格审核,由此导致无法参与磋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丧失入围资格等一切后果及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3.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特殊资格证明(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3.2 提供从“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的《无欠税证明》或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1.5.3.3 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包括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1.5.3.4 提供近三年内环保工程项目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份,需上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清晰完整扫描件。(类似业绩指烟囱制作安装、管道类改造、环保安装工程类) 1.5.3.5 ***平台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1.5.4 磋商文件免费获取,不收取任何文件费用。 1.5.5 咨询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超出时间的,采购人不再受理针对本项目的咨询。 1.6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6.2 线上电子文件与线下纸质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完全一致。逾期未完成线上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 1.6.3 递交地点与方式 1.6.3.1 线上递交渠道:***平台。 1.6.3.2 线下递交地点:****大街****号8号厂房二层会议室。 本次采用线上+线下双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同时完成以下两项操作,响应方为有效: (1)线上递交: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完整***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禁止上传。单份电子文件超过25M,可拆分多份文档依序上传。 (2)线下递交:在截止时间前将按要求装订、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至线下递交地点。 1.7 磋商文件的开启 1.7.1 开启时间:与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1.7.2 开启地点:与响应文件线下递交地点一致。 1.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明珠琉璃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方婷 联系电话:138****2538 地址:****大街****号 1.9 其他事项说明 1.9.1 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供应商无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同已充分理解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现场条件以及全部履约风险。 1.9.2 踏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1.9.3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供应商若对本项目磋商文件条款、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存在疑问、歧义或异议,参照第二章2.2.2载明的内容执行,逾期提交的疑问不予受理、不予回复。 1.9.4 采购人可依法就文件编制中的文字歧义、错漏等作出澄清说明。 |
┃联系人
胡方婷 / 138****253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2216
监督举报邮箱: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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