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石棉尘环境监测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9-08 11:09:57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3260000-XJ-2026-0345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11 14: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1 18: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9-11 15: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9-11 18: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和税收完税证明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3260000-XJ-2026-0345)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3260000-XJ-2026-0345)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石棉尘环境监测 | 技术服务 | 1.000 | 项 | 供应链票据、承兑或电汇 | 金隅红树林 |
收货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西三旗街道****路****号智造工场N****楼二层红树林办公区
┃详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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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尘环境监测询价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在国家工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进场人员需严格执行招标方公司安全、环保等相关制度。 3、进场车辆需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及以上。 4、投标人具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其资质认定范围需覆盖本询价文件“第六部分 服务内容与报价要求”中所列的全部检测项目。 5、投标人按《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北京市的备案工作并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为安排到我企业服务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赔付额不低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 7、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8、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9、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投标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金隅集团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不得为北京金隅集团黑名单库供应商。 13、投标人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14、使用的监测方法须满足国家相关最新标准。 二、服务地点: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昌平区)。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监测并提交完整报告及原始记录后,甲方于次月进行结算,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费用。 四、乙方的义务 (1)报告与原始记录交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纸质版监测报告一式三份,及完整的电子、纸质原始记录各一份。每个废气排口应独立对应一套原始记录(包括采样与检测原始记录),不得合并不同监测项目的原始记录。 (2)监测报告内容要求:乙方出具的监测报告应包含质量控制信息、排放限值及检测结果对照说明等内容。 (3)异常结果处理机制:乙方应对检测结果进行合规性核查,如发现检测结果不符合排放限值,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测以确认数据准确性。并承担复测费用。 (4)检出限表述规范:检测报告中低于检出限的结果应以“<检出限值”形式表示(例如检出限为0.5时,应表述为“<0.5”),不得使用“未检出”或缩写字母代替。 (5)非连续采样结果计算:对非连续采集3个或4个样品的检测项目,报告中的最终结果应为各样品检测结果的平均值;如相应标准另有规定,应按标准要求执行。 (6)责任界定与承担:因乙方检测数据造假、使用失效标准、报告信息严重错误、检测质量问题等自身过错,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无偿配合后续调查工作。如直接导致甲方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罚金。 (7)费用声明:乙方报价应包括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如采样费、检测费、加急费、交通费、报告编制费等,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8)违约与合同解除: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若乙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乙方不得将承接的监测项目分包、转包。若乙方违反本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索赔相关损失。 六、检测项目及报价 表1
***平台,未上传按废标处理 现场踏勘、技术咨询联系人:宋工153****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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