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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市政工程分局汉源湖滨岸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一期项目透水材料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2026-05-08合同验收-合同云南 - 红河州 - 建水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局汉源湖滨岸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一期项目
省份/直辖市 云南 所属地区 红河州 - 建水县
采购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分局 项目联系方式 周承艳 183****3385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市政工程分局汉源湖滨岸生态修复环境整治一期项目透水材料采购项目竞价函

项目编号:PC-0104-26J6-FG0626

因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市政工程分局汉源湖滨岸生态修复环境整治一期项目采购需要,我分局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 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有机硅砂

30厚

1050

2

砂基透水石材

80厚

213.5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原材料、包装、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技术资料、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6年6月10日-2027年12月31日。

3、交货地点: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山水国际10#(滨湖大道三段北100米)滨湖大道三段。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交付的标的物应与甲方发布的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乙方响应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标的物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甲方对标的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标的物质量还需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

4.3有机硅砂:

4.3.1产品为高品质有机硅改性硅砂,以精制石英砂为基材,经有机硅高分子材料改性处理而成,二氧化硅(SiO₂)含量≥98%,确保基材硬度高、颗粒均匀、性能稳定。

4.3.2有机硅改性剂含量达标,改性均匀无分层,无游离硅、无劣质添加剂,保证材料整体性能一致性,杜绝局部性能缺陷。

4.3.3有害物质限量:严格符合GB 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标准,VOC含量≤50g/L,甲醛、苯系物、重金属(铅、汞、砷、镉等)含量未检出,满足生态敏感区域环保要求,严禁对水体及土壤造成污染。

4.3.4颗粒级配:粒径均匀,根据施工场景分为粗粒(2-4mm)、中粒(1-2mm)、细粒(0.5-1mm)三种规格,级配符合设计要求,颗粒圆润无尖锐棱角,无结块、无粉化、无杂质,含泥量≤0.3%,无泥土、云母、风化颗粒等有害杂质。

4.3.5堆积密度:1.40-1.70g/cm³,颗粒密实度适中,兼顾施工流动性与成型后稳定性,避免过松或过密影响施工效果。

4.3.6含水率:≤0.5%,材料干燥洁净,无受潮结块,便于存储及现场拌合、摊铺施工。

4.3.7耐候性:耐高温、耐低温性能优异,-30℃至80℃工况下性能稳定,无开裂、无变形、无老化;抗紫外线性能强,户外长期使用不褪色、不粉化、不脆化,适配汉源地区气候特点。

4.3.8防渗与抗渗性:渗透系数≤1×10⁻⁷cm/s,具备优异的防渗隔水效果,有效防止雨水、湖水渗透侵蚀,适配岸坡防护、临水区域施工需求。

4.3.9粘结强度:与配套粘结材料配合使用后,粘结强度≥1.5MPa,成型后整体性强,抗冲刷、抗滑移性能优异,满足湖滨岸坡、道路铺装受力要求。

4.3.10投标方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环保认证报告,报告需涵盖成分含量、物理性能、有害物质限量等全部核心指标,指标不全或不合格产品严禁参与投标。

4.3.11材料进场时,项目部联合监理单位逐批次抽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凡出现颗粒不均、受潮结块、杂质超标、环保指标不达标等情况,一律清退出场,投标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

4.3.12主控项目:有机硅砂各项性能指标100%符合本标准及设计要求,环保检测达标,无有害物质析出,颗粒级配、含水率、粘结强度、防渗性能等核心指标复检合格。

4.3.13施工质量验收:成型后表面平整、密实、无裂缝、无空鼓、无脱落、无粉化,临水区域、岸坡部位无渗漏、无滑移,抗冲刷性能达标,满足设计使用要求。

4.4砂基透水石材:

4.4.1砂基透水石材的进场验收、铺装施工、质量管控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严格遵循《透水路面工程技术规程》(CJJ/T 13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 18601)及项目生态环保专项管控要求。

4.4.2产品采用高品质砂基透水石材,以精制石英砂、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碎料为主要骨料,配以环保型无机高分子粘结剂、透水增强剂经高压成型,严禁使用再生劣质骨料、有毒有机胶粘剂,基材洁净、质地均匀,无蜂窝、麻面、裂纹、缺棱掉角等外观缺陷。

4.4.3骨料级配合理,天然砂石含量≥85%,粘结剂为无机环保型,VOC含量、甲醛、重金属(铅、汞、镉、铬等)含量符合GB 18583及生态环保材料限量要求,出具第三方环保检测报告,确保临水区域使用安全。

4.4.4产品规格统一,尺寸偏差±1mm,边角方正、无扭曲变形。

4.4.5抗压强度:≥35MPa,抗弯强度≥5MPa,满足人行步道、****广场承重需求,日常踩踏、小型非机动车通行无断裂、无破碎。

4.5.6透水性能:透水系数≥2.0×10⁻³cm/s,连通孔隙率18%-25%,孔隙均匀通畅、不堵塞,雨天透水顺畅、无地表积水。

4.4.7防滑性能:湿态摩擦系数≥0.6,滨湖水汽湿润、雨天路面无打滑风险,保障行人行走安全。

4.4.8耐候与抗侵蚀性能:抗冻等级≥F150,冻融循环后无破损、无分层、无强度衰减;耐酸性、耐碱性优异,抗湖水浸泡、抗风化石侵蚀,户外长期使用不粉化、不脆化。

4.4.9耐磨性:磨耗量≤2.5kg/㎡,表面耐磨、不易起砂、不易褪色,长期使用后外观质感保持良好。

4.4.10含水率与吸水率:出厂含水率≤2%,吸水率≤8%,避免受潮变形、冻融开裂。

4.4.11色泽均匀一致,无色差、色斑、杂色,表面为哑光质感,无反光污染,契合滨湖生态景观风格;表面纹理自然,无明显划痕、孔洞、杂质,整体美观规整。

4.4.12单块板材无缺棱、掉角、裂纹、分层、翘曲变形,边缘切割平直,无毛刺、无崩边,批量产品外观偏差控制在规范范围内。

4.4.13投标方需随货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环保认证报告、产品性能说明书,报告需涵盖抗压强度、透水系数、防滑性能、环保指标等全部核心参数。

4.4.14材料进场后,重点检测强度、透水系数、环保指标,不合格产品一律清退出场,投标方承担往返运费、工期延误等全部损失;外观抽检合格率需达到100%,色差超标、破损变形产品不得使用。

5、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6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递交***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

(2)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提供配套的组成材料和型式检测报告。

(3)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竞价最小幅度2000元,响应供应商可自由报价,但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0:00)前2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10、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6年5月15日10: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公告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11、其它要求:

11.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当月16日-17日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根据需方要求于当月18号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需方,甲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45日后向乙方支付已挂账金额的80%价款,以此类推,合同供货结束后次月支付至总货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6个月。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若因业主资金不到位,后续采购人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金额大小由采购人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他附加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还须提交与当日付款金额一致的收款凭证,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乙方责任。

11.2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乙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报价汇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运费

税率

综合单价

综合总价(元)

备注

1

有机硅砂

30厚

1050

2

砂基透水石材

80厚

213.5

合计

1263.5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分局

地  址:四****路****号附2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周承艳

电  话:183****3385

电子邮箱:97****@****.com

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局汉源湖滨岸生态修复环境整治一期项目

项目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山水国际(滨湖大道三段北100米)滨湖大道三段

联 系 人:葛增增

电    话:176****6888

电子邮箱:35****@****.com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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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63/K-eZBp4Bni4p5U9X6pj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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