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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四分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云梦山路、凤凰山路三条道路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5-14招标公告-公告询价河南 - 新乡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本询比采购项目
省份/直辖市 河南 所属地区 新乡市
采购单位 工程公司物资设备部 项目联系方式 0371-****8650
更多联系方式 182****0134 0371-****9233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询比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11004-250077

一、询比条件

受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云梦山路、凤凰山路三条道路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工程公司物资设备部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批沥青混凝土用于项目施工,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工程内容及规模: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项目有三条道路及附属的跨河桥梁,分别为平原大道(凤凰山路-云梦山路)、道路全长约为347.82米,****城市主干路,红线60米,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管沟、绿化等分项工程;云梦山路(平原大道-黄河路)、道路全长约为1018.77米,****城市主干路,红线31.5米,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绿化等分项工程;凤凰山路(黄河路-平原大道)道路全长约为959.78米,****城市次干路,红线30米,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电力管沟、绿化等分项工程;桥梁工程(上跨天然一支渠)2座。

2、询比范围: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云梦山路、凤凰山路三条道路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3、采购数量6692m³。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立方米

2592

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摊铺压实后完成的图纸设计量压实系数计算结算方量

2

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立方米

2500

3

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

立方米

200

4

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0C

立方米

200

5

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

立方米

1200

合计:

立方米

6692

说明:该数量为询比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5年06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交货。

5、交货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云梦山路、凤凰山路三条道路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本次标的物生产、销售的营业范围,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照。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标的物销售的营业范围,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一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沥青站距本项目施工地点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或(或运输时长不超过1小时),需提供沥青站至项目现场的高德地图导航线路截图。

4、投标人应具有沥青混凝土的供货业绩,在2022-2024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年-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6、提供2023年至今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的检测报告。

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2日18:00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询比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获取询比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询比采购项目获取询比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本询比采购项目询比文件免费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联”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508;方式2)请登陆https://****.cn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本次投标为集中解密,各投标人无需签到及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询比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平台***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具体详见第三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平台(http://****.cn)、***网(htt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云梦山路、凤凰山路三条道路及附属跨河桥梁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    编:450001

联 系 人:刘建       电话:0371-55158650

现场联系人:刘彦     电话:182****2669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单位: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

电    话:  0371-****8650                                  

电子邮箱:  28****@****.com                                

十、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中电建十一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8658

 2025 年05月14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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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63/cUIyzpYBO8okqEQ3K2A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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