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西北公司
国能甘肃巴丹吉林项目
临时搅拌站建设及混凝土采购项目
公开竞价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PC-0123-26J6-FG2765
采 购 人: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
2026 年 09月
各响应人:
因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国能甘肃巴丹吉林项目混凝土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由响应人在项目现场全额投资建设临时搅拌站并供应预拌混凝土,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09月17日14时00分前***平台。
项目模式重要说明:采购人仅提供搅拌站建设场地、现场箱变设备。箱变之后全部配电线路敷设安装、搅拌站全套土建、设备采购安装、场地硬化、全封闭料场、降尘环保设施、柴油发电机组、地磅、试验室、生产运维、原材料采购、混凝土运输泵送、完工后搅拌站拆除及场地复垦恢复全部由响应人负责;搅拌站建设、拆除等费用全部摊入混凝土综合单价,采购人不单独支付建站任何相关费用。若采购人已提供的,在结算中予以扣除。
搅拌站硬性配置要求(不满足直接废标):必须建设双线HZS180搅拌生产线(3年以内新站);配备至少四台汽车泵(62米及以上两台、52米及以上两台)、混凝土罐车15台、装载机2台(砂石料运输),所以设备机械需满足安全性能和实用性能,同时报采购人及监理、业主审核通过,办理相关进场手续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私自进入施工区域使用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负责;搅拌站配套全封闭料场大棚、喷淋降尘、雾炮扬尘治理系统;配置100t及以上全自动地磅、大功率柴油备用发电机组;配套标准化试验室及标养设施;负责搅拌站全部临建设施(围墙、站区地坪、道路、临建办公室、搅拌站基础、料场围墙防尘棚等全部临建工作),建设标准需满足采购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以及搅拌站建设运行期相关手续办理,所有设施需满足政府环保相关要求,负责所属范围内安全设施的搭拆及安全文明施工,含产生的垃圾清理,废水处理,所属区域场地道路的清理。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安装调试、环保验收,具备生产合格混凝土条件。
施工用电由采购人负责提供电源接入点,响应人负责接入并承担所有设施费用,施工用电费用由响应人承担,费用按表实际产生数量计量。施工用电费用1元/度,当总计量表和分计量表有差异时按各自表量进行分摊,既应缴费用=计量费+公共区域公摊费+损耗分摊,费用由响应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响应人的混凝土固定综合单价中。如发现响应人浪费用电,按每次5000元进行考核,考核从响应人结算中扣除。
施工用水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水源接入口,支管及之后由响应人承担,施工用水按水表实际用水量进行计量,施工用水费用6元/m³,当总计量表和分计量表有差异时按各自表量进行分摊,既应缴费用=计量费+公共区域公摊费+损耗分摊,费用由响应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响应人的混凝土固定综合单价中。如发现响应人浪费用水,按每次5000元进行考核,考核从响应人结算中扣除。
响应人应按采购人在劳力方面的要求和计划,配备满足该项工作需要的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响应人必须按采购人配备专职技术员、专职质量员、专职安全员、设备材料保管员、文件资料管理员等人员;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响应人应根据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组织完善现场管理班子,并按要求及有采购人批准的相关计划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相关人员,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组织劳务人员进场,进场后首先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技术质量、环保、消防等方面的培训,合格后方准参与施工。响应人未及时配备相关人员的,采购人有权派出相应人员补充到响应人内部进行施工,相应的人工费等将在结算时扣除。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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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m³) |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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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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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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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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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3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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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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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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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³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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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³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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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水泥砂浆1:1 |
\ |
m³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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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泵送费 |
\ |
m³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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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外加剂 |
防冻(含冬施费) |
m³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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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外加剂 |
抗渗(P6) |
m³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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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外加剂 |
抗渗(P8) |
m³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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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阻锈剂 |
m³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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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外加剂 |
细石 |
m³ |
100000 |
以上采购数量为暂估量。本项目混凝土结算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经审批的设计变更图纸净工程量结算;施工损耗、浇筑损耗、运输损耗、试验损耗全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计量补差。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本次采购暂估量出现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同时响应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合同外的各项工作。
二、竞价规则
本采购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平台进行竞价(首次报价无限制,二次竞价起不得高于当前采购项目显示的最低报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最小幅度为10000元 ,竞价倒计时10分钟内,有人报价进入超时竞价,有一人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延长10分钟。响应人最终轮次上传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则为有效竞价。
三、采购要求
1.报价要求
报价阶段响应文件必须同步提供: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含预拌混凝土生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资质证书、设备检定(校准)证书、人员资格证书、试验室资质证书、试验仪器检定(校准)证书、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证明文件;②近3年同类项目(60万千瓦以上火电混凝土供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发票等);③搅拌站设备配置清单,水泥(品牌要求:海螺、华润、华新、冀东、祁连山)、砂石、粉煤灰、外加剂原材料供货渠道资料(供货意向协议、厂家资质、溯源资料)。未提供上述资料,按无效响应处理。
2.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本次报价为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固定综合含税单价不做调整,税率13%。费用以元为单位,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搅拌站全套建设、设备购置安装、箱变之后电缆敷设配电安装、场地硬化、封闭料棚、环保降尘设施、柴油发电机组、地磅、试验室临建设施、原材料采购、用水用电费用、装卸费、保险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试验检测费、搅拌站运维、安全环保、完工拆除、场地复垦、税金、合理利润、全部风险费用。搅拌站建设及拆除不单独计价,全部摊入混凝土单价。
3.交货期
中标后30日历天内搅拌站建成投产;混凝土供货周期自投产之日起至国能甘肃巴丹吉林项目全部混凝土工程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4.交货地点
山东电建一公司西北公司国能甘肃巴丹吉林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作业点。
5.质量标准或要求
商品混凝土应满足所有外露主体结构必须达到清水混凝土质量工艺要求,各项原材料质量品牌稳定达标。其它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混凝土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0080‑2016《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19《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有关规定。
产品质量要符合 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标准。
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按合同规定执行。
搅拌站环保、扬尘、噪声、污水排放必须满足甘肃省及项目所在地环保管控要求,所有环保责任、处罚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6.进度管理
中标后,响应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中标通知后20日内完成搅拌站建设工作,30日内具备生产合格混凝土条件。
响应人须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报采购人审核后进行张贴悬挂。
混凝土材料储备需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储备足够的各类原材料。并及时按检验要求和采购人要求进行进场取样、复检、报审、归档。
响应人必须按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组织,保证完成采购人进度计划。
响应人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有关工程进度的要求,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响应人自备机械、工器具进场时,需确认进场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的出厂编号以及机械附件的名称、数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准予投用。
响应人在施工过程中须按采购人要求增加或减少人员、机械、材料等资源进行施工,达到采购人对工期的要求。
响应人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进度,调整安排施工顺序,满足项目施工整体进度要求。
竣工资料的报审及整理均由响应人负责;响应人应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人员。日常验收前响应人技术人员必须把验评资料上报至采购人相应技术管理人员;响应人在整套机组试运验收移交试生产后45天内,将响应人应提供的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承包人。
7.质保期
质保期:本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从工程移交生产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年,时间从竣工验收完成并取得竣工报告之日计算;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8.履约保函
签订合同前,成交响应人须提交合同暂定总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直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完成、质保期全部届满为止。履约保函具体格式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履约保函用于担保搅拌站建设、供货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搅拌站拆除复垦、违约赔偿等全部合同义务;发生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直接从保函中索赔。保函到期前响应人负责完成续保,未按期续保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款项。
9.付款方式及付款周期
付款方式:买方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和供应链金融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银行转账、电建融信等金融产品,贴现息由响应人承担。
付款周期:材料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成交响应人向采购人提供材料出厂检验合格证、材质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交货清单等技术资料及单证资料,经买卖双方现场代表验收合格后,成交响应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审核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实际结算总价的[90]%,同时给予采购人3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结算规则:按月依据图纸确认的已完合格图纸净工程量办理结算;响应方于供货次月30日前完成双方核对,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一式四份),并开具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
搅拌站全部拆除、场地复垦完毕、全套混凝土试验资料移交完成后付至总结算价款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说明:本项目不以送货单方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送货单仅作为过程供货管控凭证;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监理共同确认的施工图纸+有效变更净工程量为准。原材料检验实验及混凝土浇筑损耗综合考虑在单价中,不单独计取。
10.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效的质量等相关体系认证证书。
2)响应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行政处罚名单。
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会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未涉及税务纠纷及税务风险,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文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5)业绩硬性要求:近3年同类项目(60万千瓦以上火电混凝土供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发票等)+项目混凝土供应同类业绩,投标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缺项废标。
6)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提供查询截图):
a.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b.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网址为:https://www.****.gov.cn)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e.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子企业供应商黑名单,且仍未解除的。(***网址为:https://****.cn,首页‑禁入供应商名录‑更多,提供股份公司级和子企业级查询截图)。
7)预成交供应商须经过业主审核同意,未通过业主资质审核的,采购方将废除其成交资格。
11.竞价响应文件须提交资料
报价表、营业执照、体系证书、企业资质证书、设备检定(校准)证书、人员资格证书、试验室资质证书、试验仪器检定(校准)证书、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近3年同类项目(60万千瓦以上火电混凝土供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发票等);搅拌站建设实施方案、双HZS180设备配置清单;安全环保专项供货渠道及方案;人员持证证书;信用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其他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
12.评审原则
综合评分法,评审维度包含:报价、搅拌站设备配置方案、同类项目业绩、原材料渠道保障、安全环保及建站实施方案、履约保障承诺。质量不满足搅拌站硬性配置(双HZS180、地磅、柴发、封闭料场降尘)直接否决响应。采购人不承诺将本次采购物资授予一家。
13.违约责任
响应人供应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所供物资与采购约定不符等违约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响应人按下述方式处理:
13.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期,响应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作为工期延期的依据,其费用不做调整。
13.2其它未经批准的工期延误,不论何种原因,均按如下约定考核响应人:
13.2.1搅拌站未按要求建设、环保不达标被主管部门处罚、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与损失由响应人承担;项目完工后响应人未及时完成搅拌站拆除、场地复垦恢复,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实施,发生全部费用由响应人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货款或履约保函中扣除。
13.2.2响应人迟延投产、迟延供货(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响应人承担因物资延误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同意延期的,响应人应按采购人约定期限内及时完成建站/供货;如响应人仍未按时,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物资的,响应人承担相关费用并负责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同时有权索赔履约保函。
13.2.3 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履约保函项下违约责任。
13.2.4响应人未按照计划及时组织开工的,延期五天以内的,每拖延一天应交违约金5000元;超期超过5天的,每拖延一天应交合同金额 1‰的违约金。
13.2.5响应人未完成周进度计划的,每拖延一天应交违约金5000元。
13.2.6 响应人未完成月进度计划的,每拖延一天应交违约金 20000元。
13.2.7 响应人因自身原因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超过延期1个月以上未按照里程碑计划完成任务,给予响应人上述考核额双倍处罚。
13.2.8响应人因自身原因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延期 2 个月以上未按照里程碑计划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3.2.9响应人未按照约定工期完工,延期五天以内的,每拖延一天应交违约金10000元;超期超过5天的,每拖延一天应交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13.2.10响应人能按照合同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的,以前未按工期计划交纳的违约金,全部无息返还响应人。没有在合同约定工期及顺延工期内完成,违约金不予退还。
13.2.11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过程工期拖延导致业主对采购人的处罚,响应人应承担对应额度的工期处罚,并不予退还。
13.2.12 施工中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响应人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缴纳违约金10000元,损失超过 50万元的,违约金为损失金额的10%。施工中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响应人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缴纳违约金 2000元。
13.2.13 工程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的,响应人自费进行整改,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采购人满意的程度,同时还应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3.2.14 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受到业主、监理的罚款全部由响应人承担,同时承担与罚款金额相等的违约金。
14.澄清答疑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根据潜在响应人提出的疑问或实际需要,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以公告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潜在响应人。采购过程的商务及技***平台完成,采购人不接受线下澄清答疑。
- 其他要求
15.1响应人对采购报价的物资拥有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请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其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属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15.2响应文件需为清晰盖章的PDF文件或图片。未盖章或扫描件不清晰,采购方有权视为无效响应。
15.3响应人需按要求填写产品信息,代理商若未按照采购方要求填写生产厂家的,采购方有权视为无效响应;报价物资需满足响应文件备注要求。
15.4采购人对项目在安全、进度、质量上的管理,不能免除响应人的任何方面的责任。
15.5响应人管理人员要求尽职尽责,服从管理,施工期间所有施工现场代表必须在施工现场,并确保采购人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随时找到该现场代表。现场代表的电话必须确保24小时开通。响应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有事需离开工地时,必须向采购人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并指定专人承担相应的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当采购人发现响应人管理人员的管理、组织及业务能力不足以满足工程需要时,有权要求响应人更换现场代表。
15.6若因响应人原因主动放弃预成交资格的,采购方将根据公司《设备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实施受限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限期整改、取消认证、永久禁入等方式。
15.7本采购文件所有技术商务要求为合同组成部分,成交响应人完全响应本文件全部条款。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电建一公司西北公司
邮编:735000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8****8067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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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63/upfSnaABMqitpwL5uxt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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