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辛安矿危险废物处置
| 项目编号 | JZEG-FF-26-G1-F-0017614 | 采购经理 | 张茜茜-166****5967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9-16 0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9-16 10: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 | 危险废物处置 | / | 1 | 项 | 按需服务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运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环保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尽快到矿企管部领取成交通知单,后到矿材料设备科登记信息及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将给予废标,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技术条款:服务范围: 1.废油1吨; 2.废油桶3吨; 3.在线废液0.1吨; 4.处置技术年费1年。 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在处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污染环境,并积极配合我矿提出的审核要求和相关材料。 2.投标单位具备到我矿现场计量的能力,负责对每批废物进行计量并填写联单,同时计量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投标单位委托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转移,凡路上造成的罚款以及相应的责任均与我矿无关,如给我矿造成不良影响以及相应的费用时,需投标单位承担。 4.危险废物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中约定提供服务,收取技术年服务费用,应出具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给我矿;危险废物转移完成后,投标单位按照在我矿指定地点接收的双方认可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收取处置服务费用,双方对账,确认无误后,出具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给我矿。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资质,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理处置;拥有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系统,对我矿产生的废物进行收集、安全运输与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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