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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安吉县递铺街道长乐社区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15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浙江 - 湖州市 - 安吉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吉县递铺街道长乐社区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 128万
省份/直辖市 浙江 所属地区 湖州市 - 安吉县
采购单位 安吉县递铺街道长乐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联系方式 温先生 152****6215
更多联系方式 孙工 135****5366 孙先生 0572-***2203
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李女士 136****166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程序,安吉县递铺街道长乐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就安吉县递铺街道长乐社区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ZCG2026-014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

年度预算(万元)

1

安吉县递铺街道长乐社区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内容为:负责长乐社区全域范围内常规卫生保洁****楼保洁、生活、建筑垃圾清运、道路清理、公共绿化修剪、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桶投放、及常态化环境督查、整治整改等。

3年

128

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年度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2、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合同期限不超过本项目服务期限。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合同。

3、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支付的人工工资、人员劳保福利开支、运输工具及保洁器具购置维护费用、车辆费用、保险费、税费、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四、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道****弄15单元201室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1)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 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供应商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6)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投标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等有效证明)。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9日上午9:00整

七、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安****路****号)3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交付方式:***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时前到账,同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收款单位(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城中支行

银行账号:33050164983500000998

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66****@****.com。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资格后审。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布媒体:

***网 http://****.gov.cn

***网http://www.****.com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递铺街道长乐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52****62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6****1661

质疑接受人:李女士 联系号码:19518200546

地点:浙江****大道****弄15单元201室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号码:0572-***5649

安吉县递铺街道长乐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 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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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89/VQv0nqABLRKCxEZfMgx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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