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中心项目名称#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JGLWXM202609290382#)
一、基本概况
1、选择标的:嘉兴海河联运海宁多式联运工程—海宁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 TJ01 标段围堰及疏浚工程劳务合作
2、施工范围及内容:围堰及疏浚施工 ,施工内容为码头前沿水域双排钢板桩围堰施工,围堰长度暂定871m,分段施工;码头前沿疏浚清淤6776m3;水上护岸基础15m长混凝土U形板桩打设施工,共318根;翼墙方桩打设施工,共18根。
二、评标情况
1、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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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名称、编号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报价金额 (不含税) |
报价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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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LWXM202609290382/01 |
湖州宏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867317.4 |
1 |
2、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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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报价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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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LWXM202609290382/01 |
无 |
/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报价人及其他相关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
邮箱(hw****@****.com)方式提交投诉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投诉函主要内容包括: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人的地址及有效通讯方式等;②明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③相关请求和主张;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若投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诉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投诉。
2.投诉函须实名提交。投诉人为法人的,投诉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投诉函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采购人在收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并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渠道向投诉人回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反馈调查处理结果。投诉期间,相关程序中止执行,待投诉处理完毕后视情况恢复。
四、其它内容
拟中选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2日。公示期间报价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确定拟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航工程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电 话:0571-****9925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航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黄文鸿
电话:183****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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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1892/hVPkLqEBni4p5U9Xa5Y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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