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林甸县四合乡中学及幼儿园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投资主体
二、项目编号:ZFCGGC0503C260826X01
三、现澄清内容如下:
因系统显示故障,招标文件中报价评分细则存在个别文字缺失,现澄清如下,不影响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
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招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依据。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网上发布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澄清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林甸县教育局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459-***660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街****号****大厦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59-***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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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0/7JGWa6ABMqitpwL5zsG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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